浅析美国养老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1-08-15吕永久
中国老年保健医学 2011年3期
吕永久
1.美国老龄基本情况
美国人口近3亿,其中65岁以上人口为3500万,占总人口的12.4%。美国老年人绝大多数在自己家中生活,有970万独居老人,约占老年人的30%。201万老年人住在养老院,约占老年人口的5.7%。
2.美国养老制度发展过程
美国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创建于上世纪30年代。当时的经济危机使美国政府认识到,要保持社会稳定,必须为人民生活提供一定保障。1935年,美国联邦政府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实施强制性养老保障制度。就业者在能劳动并获得收入时以税收的形式向政府交纳社会保障税,工作到年满65岁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经过70多年的发展,美国养老制度逐渐完善,不但能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存需求,而且越来越重视老年的发展需求,呈现保障机制多重化、社会保障私营化、年金保险储蓄化和退休年龄后移化四大趋势。
3.美国养老机构简况
3.1 美国养老机构分类 在美国,养老机构根据不同功能分成三类。
第一类为技术护理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需24小时精心医疗照顾但又不需经常性医院服务的老人;
第二类为中级护理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无严重疾病,需24小时监护、护理但又不需技术护理照顾的老人;
第三类为一般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需要提供膳食和个人帮助但不需要医疗服务及24小时生活护理服务的老人。
目前,美国共有养老院、老年公寓、护理院、老年服务中心、托老所等养老机构2万多家,形成一覆盖面广、内容丰富的养老服务体系,每一有需要的老人都能在不同的机构中得到合适的服务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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