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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制造将成为山西省循环经济的新亮点

2011-08-15郭惠琦

科学之友 2011年11期
关键词:产业化山西省装备

郭惠琦

(山西省经济信息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2)

再制造项目是对废旧产品实施高技术专业化、批量化修复和升级改造的产业化过程。再制造工程设计,是在性能失效分析、寿命评估的基础上,采用一系列高科技先进制造技术,使再制造的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新品的工程,是循环经济“再利用”的高级形式。

1 山西省再制造产业有了初步发展

2010年11月4日在长治高新技术开发区,山西玉华再制造科技项目奠基。该项目一期投资2.1亿元,规模占地面积2.881hm2。遵循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循环经济的政策要求,依托装甲兵工程学院、煤科院等大专院校、研究院所,共同开发煤矿设备再制造项目。预计在3年内形成液压支架立柱、截齿等矿山设备零部件的产业化再制造,并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实施矿山设备的整机再制造,实现矿山设备循环利用的目标,进而创办山西省乃至全国矿山设备再制造研发中心。

高新技术企业山西全安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专家郭春平的重大发明“绿色再制造矿用隔爆外壳方法”,通过了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信委组织的专家鉴定,获得2010年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资助。该项目是以废旧隔爆外壳为毛坯进行产业化再制造,实现隔爆外壳循环利用的新型低碳技术项目。该方法使隔爆外壳变“一次性使用”为“多次重复使用”(废旧外壳—再制造—再使用—再失效—再制造—再使用……多次循环),还可使隔爆设备具备“两防(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功能和“三开一防(开盖报警、或开盖断电、或开盖闭锁及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功能,填补了国内外该项技术的空白。这一技术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利于产业化开发,预计国内市场效益约400亿元。据统计,全国约2 000万台隔爆设备,以每年报废200万台测算,若利用该项目对废旧隔爆外壳全部进行再制造,今后即使不生产一台传统隔爆设备也能满足需求,从而可实现该领域的资源循环利用和节能减排。

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火车车轮精密喷射成型再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第二十铁路中第9项,2009年年底省经信委同意项目备案。该项目总投资28 000万元,将新建10条车轮喷射成形生产线。项目改造完成后,将形成年修复10万只车轮的生产能力,年新增销售收入25 000万元,利润3 398万元,税金2 008万元。2011年年初,该项目经上报,成为工信部批复的10家再制造试点单位之一。

2 山西省发展再制造的有利条件

2.1 装备制造业发展基础较好

山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基础较好,有以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矿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维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山西东方智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一批开展再制造项目的装备制造企业。“十二五”期间,山西省装备制造业将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高端产品,以大企业、大集团、园区、产业集群为抓手,优化产业布局,强化政策支持,重点发展煤炭机械、汽车工业、铁路装备、新型电子信息装备、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等五大战略性装备制造行业,统筹发展重型机械、特色军工民品、纺织机械、液压元件、农业机械等五大传统装备制造行业,加快发展锻造、铸造、钕铁硼深加工、不锈钢深加工、铝镁合金深加工等五大特色装备产业集群,构建现代化装备制造体系,实现山西装备制造业的跨越式发展。到2015年底,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000亿元,年均增长23%,比“十一五”末增长1倍以上。山西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规模为开展煤机等装备的再制造业务和再制造服务提供了基础。

2.2 政策支持

2011年是山西省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纲要(草案)提出,进一步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把循环经济作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要手段。2011年,山西省将以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循环型农业、循环型工业、循环型服务业,建设循环型社会,使循环经济成为基本经济形态和产业发展模式。构建循环经济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体系,加快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引进、开发和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加强循环经济地方立法和执法工作,完善循环经济标准规范和政策体系,增强循环经济的科技支撑、政策激励和法律法规建设。今后5年,山西省将在总结“十一五”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进一步落实《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08—2012)提出的各项任务,推进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再制造作为循环经济的重点之一,在上述政策中得到了重视。

3 促进山西省再制造发展的建议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把再制造产业化作为循环经济的重点工程,提出培育一批再制造示范企业,实现再制造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对于山西省来说,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3.1 推进试点示范

面对山西省煤炭生产和销售中矿山机械、运输设备、重型机床等装备损坏量大的状况,建议相关部门和企业瞄准广阔的再制造业市场,尽快建立规模较大的废旧装备及零部件交易市场,将废旧的发动机、机床、矿山机械、金属、车辆等拆解分类,使可再生的部件进入再制造领域,获取二次经济效益。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推动煤炭工程机械、机床、交通装备的易损件再制造,鼓励新型再制造服务行业发展。在汾西重工、全安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太重等装备制造企业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再制造典型示范企业。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对合格再制造产品的推广力度,促进再制造产业的购销渠道畅通。

3.2 促进产业集聚

建设再制造产业基地,有助于形成专业化回收、拆解、清洗、再制造、公共平台建设的产业链条,有利于园区内再制造企业降低成本,使再制造业迅速形成规模和辐射力。建议根据国家和山西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根据“企业集群、产业集聚、物质循环、园区管理”的要求,探索开展再制造产业基地和集聚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再制造产业发展优势。目前,山西省已有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治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相关制造业园区,可以依托现有园区开展再制造项目,并依托省内大型制造业企业建立新的再制造园区。

3.3 强化技术创新

继续发挥核心科技机构作用,加强再制造关键技术攻关。支持设立再制造工程研究中心,开展关键适用技术的推广和产业化应用,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支持生产企业、研究设计单位开展有利于再制造的绿色设计。依托山西省煤科院、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等科研机构院所,以及在装备制造领域的相关企业的研发优势,积极开发再制造新技术、新产品,提升山西省再制造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优势。总结其他省份和省内现有的再制造发展的有效模式,加大推广力度。

3.4 加快体系建设

制定省级《再制造产品目录》,明确山西省鼓励再制造的产品种类和范围。研究对列入目录的再制造产品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再制造提供信贷、担保等投融资服务。建立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将再制造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项目作为支持重点,推动再制造产业发展。在再制造产业化初期阶段,采取一些行政措施加以扶持,如在政府采购中优先使用再制造产品,对使用再制造产品的终端消费者进行补贴,等等。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切实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出口检验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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