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浙江行动”启动
2011-08-15
浙江林业 2011年10期
日前,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为期5年的“森林浙江行动”。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将稳定在61%以上,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18%以上,建成生态公益林4500万亩,全面推进“森林浙江”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森林生态建设扎实推进、林业经济加快发展、森林资源有效保护、森林文化日益繁荣的目标。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森林和林业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具有首要地位,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实施“森林浙江”行动,对于培育发展林业资源,增强固碳和防灾减灾抗灾能力,美化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弘扬生态文明,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生态省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全省森林资源稳步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有力地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但是,仍存在森林地域分布不均、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不高、林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能力不强等问题,必须加快“森林浙江”建设,加强林业基础和生态建设,科学发展林业经济,促进森林生态、经济、文化协调发展。
按照省政府“森林浙江行动”的部署,全省将建设生态公益林4500万亩、重点防护林250万亩,平原区新增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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