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选举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2011-08-15王小同
团结 2011年1期
王小同
落实新选举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王小同
一、选举法的修改意义重大
与往年不同,2010年全国人大会议的一大亮点是通过选举法第5次修改。新的选举法通篇贯彻了三个原则:人人平等,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保障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地区平等,各行政区域不论人口多少,都应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都能选举一定数量的代表,保障各地方在国家权力机关有平等的参与权;民族平等,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体现民族平等。 此外,各方面代表性人物比较集中的地方,也应给予适当的照顾。城乡人口同比例选举令世人瞩目。
会后,各代表团进行了认真审议,我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用“时机成熟,准备充分,考虑周到,内容丰富,意义非凡”20个字表达了意见,这也是我学习新选举法的一点体会。
一是时机成熟。这是1979年重新修订之后的第五次修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生活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尤其是城镇化的加快,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客观条件已经具备。
二是准备充分。2009年的8月、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并决定提请2010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代会审议。其间,立法机关还听取了近3千名全国人大代表的修改意见。在网上全文公布修正案草案,征求全民意见。经过了上下联动,反复征求意见,新的修改法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三是考虑周全。果断提出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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