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心打造永不褪色的法官人生
——记辽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邱忠翠
2011-08-15陈玉兰刘向宇
共产党员(辽宁) 2011年19期
文/陈玉兰 本刊记者 刘向宇
用爱心打造永不褪色的法官人生
——记辽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邱忠翠
文/陈玉兰 本刊记者 刘向宇
世界上有许多种爱。有这样一种爱,能化阴霾为春风,化桀骜为淳厚。本文主人公就是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邱忠翠。从事少年审判工作16年来,邱忠翠把伟大的母爱融入少年审判实践,使一个个失足少年迷途知返,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辽宁省法官十杰”、“辽宁省三八红旗手”、“抚顺市学雷锋标兵”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还获得了“辽宁省雷锋奖章”,并当选为辽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用母爱挽救不幸少年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是邱忠翠多年来教育实践得出的深刻体会。2003年,邱忠翠在审理少年山某抢劫案时了解到,山某父母残疾,母亲在山某2岁时走失。他的童年没有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母爱的慈祥,相反却是邻居们的疏远、取笑,甚至拳头。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对社会的仇视心理越来越强,终于因为多次抢劫走进了法庭。面对许多这样的孩子,邱忠翠心头总会掠过一丝困惑,他们的犯罪究竟是家庭原因?到底是社会的原因,还是学校的原因?她认为,在少年法庭这个特殊的场所,法官有义务和责任向孩子作出一种特殊的补偿,而不仅仅是一纸判决。
为了建立沟通和信任,邱忠翠克服困难,学会山某最喜欢玩的游戏,接着她因势利导,向孩子讲法律的严肃、做人的道理和人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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