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志书语言问题的思考
2011-08-15张丹
黑龙江史志 2011年4期
张 丹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关于志书语言问题的思考
张 丹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志书语言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志书的质量和使用价值,它是修志工作者必须下功夫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下面仅就自身学志修志的实践,对志书语言问题谈点个人浅见。
一、志书语言的特点
方志学作为社会学科中一门独立的学科,其语言风格必然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并且是一个形成与逐渐确定和完善的过程。《中国地方志辞典》解释说,地方志“文风不同于文学作品、评论文章、通讯报道等,是一种述而不作、言简意明的记述体。要求准确、鲜明、严谨、朴实、简练、流畅、通俗”。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其颁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规定:“地方志的文体,采用规范语体文。行文力求严谨、朴实、简练、流畅”,为志书语言的规范性提出了明确的标准。
(一)简练是地方志书语言风格最显著的特点
地方志系“资料性文献”,以保存和利用资料为主要目的,因此,简练对于地方志书更为重要和密切。首轮修志之初,提出“惜墨如金”、“言简意赅”、“文约事丰”等等。一是表现在内容方面。主要是克服和压缩解释性、说明性、抒情议论性文字,及不必要的知识介绍、概念的阐释等,使志书的主题精炼。二是表现在语法修辞方面。尽量减少成分,多短句、少长句;多主谓句,少定语、状语、补语等附加成分;多实词、名词、少副词、助词、形容词、感叹词、夸张词等;多用陈述句,少用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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