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走向
2011-08-15梁滨久
黑龙江史志 2011年4期
梁滨久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走向
梁滨久
(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中共黑龙江省委任命隋岩同志为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2011年1月13日,经省委常委会议决定,隋岩同志任省地方志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笔者近日看了一本方志学专著,该书说,“各级编纂委员会设置没有实际意义,是个空设的重叠机构”,“应该取消”。这虽是一家之言,但反映出方志界存在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取消论”思潮。其取消的理由大致有以下几点:其一,地方志办公室是政府的一个常设工作部门,上面有党委、政府领导,可直接行使政府赋予的修志、用志、管志的职权,设置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是多余的。其二,地方志编纂只是地方志工作中的一项工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顾名思义只是组织编纂地方志书的机构,而不是地方志工作机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所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就是指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地方志工作的地方志办公室,我看了一个省的《地方志工作规定》就是这么说的。地方志办公室的职责有《条例》所明确的五项:“(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这些地方志工作,包括作为中心工作的编纂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既然都可由地方志办公室来做,那就无须设置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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