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性理论与当代诗歌中的不确定性
2011-08-15马永波
山花 2011年19期
马永波
“复杂性范式”是法国哲学家埃德加·莫兰在1973年发表的《迷失的范式:人性研究》中首先提出的概念。1979年,比利时科学家、诺贝尔奖得主普利高津也提出了“复杂性科学”的口号。莫兰认为,复杂的东西不能被概括为一个主导词,不能被归结为一条定律,不能被化归为一个简单的观念。[1]复杂性认识在承认对象的多样性因素之后,还看到对象的统一性因素,即把对象看成是多样性与统一性的统一,而且还是有序性和无序性的统一。有序性和无序性的共存使得事物和主体本身常常面临多种可能性的选择,而主体的目的就存在于客观世界的因果链条的缺口中。关于复杂系统,南非学者保罗·西利亚斯在《复杂性与后现代主义》一书中较为清晰地为我们梳理了它的十项本质特征:
1.复杂系统由大量要素构成。当要素数目相对较小时,要素的行为往往能够以常规的术语赋予正式描述。不过,当要素数目变得充分大时,常规的手段(例如某个微分方程组)不仅变得不现实,而且也无助于对系统的任何理解。
2.大量要素是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我们并没有兴趣将沙滩上的沙粒当作复杂系统(来研究)。要构成一个复杂系统,要素之间必须相互作用,而且这种相互作用必定是动力学的。一个复杂系统,会随时间而变化。这种相互作用,不一定必须是物理的,也可以设想成信息的转移。
3.相互作用是相当丰富的,即系统中的任何要素都在影响若干其他要素,并受到其他要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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