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与室内空间的二重奏
2011-08-15胡浩东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54
大众文艺 2011年7期
胡浩东 (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54)
书法作品与室内空间的二重奏
胡浩东 (新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54)
书法作品与室内空间的关系犹如音乐中的“二重奏”,以相同的地位、统一的关系,共处于室内空间艺术中。二者通过渗透与交融,共同营建了充满人文性、人格化的室内空间艺术氛围,彰显了“和合”的中华人文精神。
二重奏;人文性;人格化;风格;虚实;氛围
所谓二重奏系音乐名词,即同等重要的二人所奏的乐曲,无论有无伴奏,都称作二重奏。书法作品与室内空间的二重奏,则是喻指二者之间的地位与关系。从地位上讲,二者是平等地共处于艺术空间之中;从关系上讲,二者是从“虚”和“实”两方面彼此影响的。
一、书法作品在室内空间的装饰效应
装饰效应意指营建和烘托环境气氛,突出室内环境风格与美化室内环境,这是书法作品主动参与室内空间艺术氛围、风格营建时所产生的功效。
(一)氛围营建
从客观上讲,书法作品是以文字为载体、线条为形式,能动分裂空间的艺术语言,特别容易与室内空间产生渗透与交融,实现了物性展现与人文创造的合一,继而深化室内空间艺术氛围;从主观上谈,书法作品作为文艺内容与形式的载体,承载了中国古典哲学思想(儒、释、道思想、玄学思想、易学思想等)与线条审美意识(金文、石鼓文美感意识),在室内空间搭建了空间、文化(物的层面,心物结合部、心的内核)、艺术沟通与交流的桥梁,从而深化了室内空间的文化内涵,拓展了人们的审美心理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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