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美设计的工作程序
2011-08-15孙玉梅
戏剧之家 2011年4期
□孙玉梅
舞美设计的工作程序:形成设计方案为第一阶段,完成制作为第二阶段,舞台合成并达到演出为第三阶段。在二三阶段中,要依靠更多部门的人员参与,这些戏曲剧团的舞台工作人员的业务分工,很多是从旧梨园班社后台管理人员的职务沿袭下来的,他们既要承担剧团演出传统剧目的后台全部工作,又要担任排练新编的古代戏和现代戏的制作和演出及维修保管等工作,相当辛苦。
一般戏曲院团的舞美工作人员的大致部门及工作分工如下:
(1)设计部门:
包括布景、服装、灯光设计,它将舞台技师(负责布景监制和舞台技术管理)、绘景人员集中一起,列入艺术室的编制,作为创作人员,便于经常和编剧、导演交流。在专业上加强互相了解,利于提高艺术合作质量,以及形成学术风格,也有在艺术室的编制下成立美工组,除了剧目的创作排练阶段及个别成员的特殊需要,一般不参加日常的演出。
(2)制作部门:
负责布景、服装、道具的制作和维修工作,大单位有木工、雕塑工、缝纫工、绘制景的辅工,设布景、服装车间,甚至是独立核算单位,完成本单位任务后,承接外活儿,制作人员不参加演出。一般单位制作部门不齐全,编制在舞台队,和演出部门没有严格的分工,如木工就是舞台装置,缝纫工就是服装管理等,除制作工作外,参加日常演出。
(3)灯光部门:
包括电工和灯光演出管理人员,能从事简单灯具的制作或改装、维修,特殊效果灯具的工作,有时和音响、效果部门合编一组,便于电声系统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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