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的艺术魅力必须与审美需求相契合
2011-08-15□王彦
戏剧之家 2011年4期
关键词:艺术
□王 彦
艺术魅力是人类社会不可忽视的一种精神力量,它将经久不息地发挥着影响社会、影响人生的巨大作用。
艺术魅力的构成是多方面多因素的,而获得艺术魅力的途径和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就艺术魅力的发生过程来讲,不外乎创作者和接受者这两个基本方面,这就是说,艺术魅力的产生要受这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的制约,否则则是一厢情愿。过去,我们谈魅力往往只从创作者这一个方面寻求答案,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尤其是戏剧艺术,观众不仅是接受者,而且是创作者,他们在欣赏戏剧时,不仅是感受,而且以能动的方式直接参与创作过程,因此,戏剧艺术如果离开了观众这一天然的合作者,就无从谈魅力。戏剧作品的审美因素只有和观众的心灵相融通、需求相契合时,才有可能产生魅力。
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尖锐的问题是,戏剧生来就有的对观众的磁力在减退,广大观众特别是青年观众和戏剧的关系还比较陌生、比较疏远。他们好像天上飘忽的白云和陌生的过客,从戏剧的身边匆匆来去,尽管戏剧家们作了多方面的努力,仍然没有改变门庭冷落的状况。虽然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还不太了解当代观众,不了解他们的心理和需求,还没有触摸到他们的艺术兴奋点和通往心灵之路。
现在,在我们面前确实存在一个潜在的庞大的观众群,问题是我们还没有发现他们,他们也没有发现戏剧,而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我们对当代观众特别是占观众绝大多数的青年观众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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