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铁路保价运输的探讨
2011-08-07吴柯
铁道货运 2011年8期
关键词:铁路
吴 柯
(深圳平南铁路有限公司 运输部,广东 深圳 518052)
自 1991 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以下简称《铁路法》),赋予了铁路运输企业开展货物保价运输的权利,它不仅为铁路快速改造运输服务设施提供资金渠道,更为货主保障货物安全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
1 深圳平南铁路有限公司概况
深圳平南铁路有限公司地处深圳经济特区,是深圳西部的疏港铁路。东与广深铁路公司平湖南站接轨,向西延伸进入深圳西部港区。分为平南线、蛇口支线,运营里程共 44 km。现设5个车站 (其中坂田、西丽、蛇口、妈湾为货运营业站)。年办理货运量 500万 t,年办理客运量 700 万人次。货源吸引区包括:特区外龙岗区的龙华镇、宝安区;特区内福田区、南山区及深圳西部港区。深圳平南铁路有限公司是新中国第一家由中外企业合资组建、并按股份制方式经营管理、自负盈亏的铁路运输企业。主要股东招商局及下属企业占 75% 股份、广州铁路 (集团) 公司占 25% 股份。
深圳平南铁路有限公司自1993年3月开办铁路保运输业务以来,在开展保价运输初期,保价收入很少。1996年开始,通过加强货运营销工作,将货运计划、空车配给、优先装车、优先挂运等多项服务与保价运输结合起来,使保价运输收入有了较大提高。而1998年深圳平南铁路有限公司保价运输再次遭遇严峻挑战,由于保险公司保险费率一降再降、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及公路运输的超载等,使参加保价运输的货物大量减少,保价运输收入又回到了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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