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为构建和谐企业提供保证
2011-08-03李明宇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1年8期
李明宇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反腐倡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
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努力在企业和谐发展中有所作为
企业要实现和谐发展,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发展全局。反腐倡廉不仅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也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保障。
一是树立执纪为民观念。一方面,要切实为职工群众掌好用好纪检监察权,倾听职工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和建议,促进和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要通过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执纪监察活动,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各项权利和利益,努力营造权利受尊重、利益有保障、为民办实事的良好氛围。
二是树立服务大局观念。要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来安排谋划纪检监察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企业和谐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妥善解决好影响企业改革和经济建设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
三是树立以人为本观念。把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做到公平、公正,使职工的切身利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形成企业和谐发展的环境。
构建体系,把握主线,努力在企业和谐发展中有所发挥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又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保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必须要把握的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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