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核电项目安全管理实践与创新
2011-08-03魏国虎
中国核电 2011年4期
魏国虎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山东 烟台 265116)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管理总体采用业主负责制,业主对工程“四大控制”进行监督管理。核岛工程采用总承包模式,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简称国家核电)授权国核工程有限公司(国核工程)与山东核电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核电)签订核岛EPC(总承包)合同,负责核岛A1类设备监造、核岛非A1类设备采购、核岛建安工程,并按照NI(核岛)主合同建立中国AP1000联合项目管理机构(JPMO)和现场管理组织机构(SPMO),对核岛建安工程进行项目管理,并监督NI主合同的执行。常规岛及BOP采用专业化分包、委托管理模式,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公司)签订CI(常规岛)、BOP及送出工程委托管理合同,对常规岛及各辅助工程进行全面工程管理。
核岛建安工程由国核工程与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公司签订核岛建安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中核五公司实施核岛建安工程建设。常规岛及各辅助工程由山东核电、工程公司与各施工承包商联合签订各子项施工合同,由各施工承包商负责实施各施工项目,由工程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各工程项目由山东核电负责总体管理与协调,全面履行项目业主职责。山东核电对项目的安全管理责任的依据主要来自《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中对山东核电安全责任的规定。广义的工程安全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工程实体自身的安全,即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安全,即设计是否本质安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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