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在中国
2011-08-01
中国房地产业 2011年12期
关键词:发展
○ 本刊记者 凤 鸣
商业地产,顾名思义, 作为商业用途的地产。以区别于以居住功能为主的住宅房地产,以工业生产功能为主的工业地产等。商业地产广义上通常指用于各种零售、批发、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经营用途的房地产形式,从经营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区别于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房地产形式。以办公为主要用途的地产,属商业地产范畴,也可以单列。国外用的比较多的词汇是零售地产的概念。泛指用于零售业的地产形式,是狭义的商业地产。
商业地产的发展
综观中国房地产发展的历史,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实际产生,直到1990年前后,中国的地产开发或投资,在原来独栋开发、改造旧住宅小区等基础上,逐步才接触到诸如“商务办公与住宅小区一体的大项目”,当时只被叫做“综合的地产项目”。这个时期还没有与市场化商业运作的房地产平行的“商业地产”的概念。
应该说,实际上早在1994年前后,因为海南的地产热,且有人开始专业从事“打造更多的含有商业(购物)建筑,包括酒店、娱乐中心、休闲中心等设施在内”的房地产,而在当时确实形成一股与一般地产开发不同的势力。这可以叫做“中国商业地产的萌发期”。但是,那时尤其在海南,地产显然还处于“不得务实地不抢时间完成转让或销售”阶段,人们刚好还没来得及总结命名这种专业地产或商业地产的雏形,随着海南房地产“一夜之间大崩溃”,一切就“回到大陆,从新开始”了。
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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