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几点思考
2011-06-22河南省济源市丰田肥业有限公司
中国畜牧业 2011年23期
关键词:规范
文│刘 帆(河南省济源市丰田肥业有限公司)

相关政府在土地流转管理中,一定要注意规避越位和缺位现象的发生,也要处理好政府行为与市场作用的关系。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决定公布后,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实施,对土地流转进行了诸多探索,也初有成效。但要真正做到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有效,则仍有诸多问题值得思考。
一是关于土地流转的宣传力度问题。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土地是农民的命根,而土地流转正是从某种形式上触动了这一命根。农民及接受流转方的思想认识不足也在情理之中。譬如,农民担心在土地流转中丧失对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接受方担心土地流转后是否会存在权益纠纷等,而乡镇与村组干部可能会认为土地流转更多的是农户和接受方之间的事,致使指导和管理缺失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让土地流转的参与各方都能吃个定心丸,对土地流转有个正确的认识。
二是关于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的问题。虽然目前各地的土地流转搞得红红火火,但是红火的背后也会发现土地流转形式仍比较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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