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基本药物制度对基层卫生机构的影响
——基于两市(县)4所基层医疗机构的抽样调查
2011-06-15杨洪伟樊海涛金承刚汪雪莲梁晓云马晓晶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 2011年11期
黄 杰 杨洪伟 杨 莉 樊海涛 金承刚 汪雪莲 梁晓云 阮 瑶 马晓晶
1.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北京 100191
2. 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 100191
3. 陕西省卫生厅药政处 陕西西安 710003
4.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 100875
5. 福建医科大学 福建福州 350004
6.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 100029
7. 中国药科大学 江苏南京 210009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基本药物制度不仅仅旨在确保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促进合理用药;还肩负着启动基层医疗机构综合体制改革突破口的重任。[1-3]截至2011年10月,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实现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4]
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基层卫生机构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基层卫生机构的药品价格是否下降?基层卫生机构的收入是否减少?基层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有无变化?这些问题有些是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各国关注的内容[5],有些是国内政策制定者们所关心的政策结果[6]。本文在陕西省两市(县)各抽取2家基层卫生机构,收集相关数据,分析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对基层卫生机构的药品价格、收入构成和卫生服务提供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根据陕西省人均GDP水平抽取其中经济发展水平处于中间水平的A市(县级市)和处于较低水平的B县,并各抽取2家基层卫生机构作为样本机构,其中A1为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由于其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而作为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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