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与拐卖
2011-06-08长平
廉政瞭望 2011年6期
长平:资深媒体评论者
大约10年前,我去广州美国领事馆办签证,看见很多美国人抱着中国婴儿,也在排队办手续。其中一些孩子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奇怪,原来他们先天残疾或体弱多病,因此被中国的父母遗弃。那些健康的孩子,则多为女婴。几年后我在《纽约客》杂志上看到一篇小说,就是写中国人抛弃女孩的故事。
大约3年前,我去北京开会,在一个有些隐秘的高档酒店里,又看见美国人怀抱中国婴儿的情形。依然可以看到先天残疾和体弱多病的孩子,但是身体健康者的比例似乎增加了,而且也有一些男孩。在那个酒店我就听到一个传说,这些美国人每领养一个孩子,要花费30多万元。为了得到这笔钱,一些人把并非“弃婴”的孩子,拐卖到福利院,再通过福利院“洗白”获得正规的“孤儿”身份,然后卖给美国人。后来这个传说被湖南衡阳的一个案件证实了。审理这个案件的法庭认定,当地福利院和人贩子勾结,“合法”拐卖婴幼儿。
30多万元的价格只是听说,无法核实,但是它反映了人们的一个心理判断:这个价格可以让一些人和一些机构出卖良心,践踏人伦,拐卖孩子。前几天看了《新世纪》周刊的报道,才知道这个价格原来可以低到3000美元。而且为了这个价格,湖南邵阳市隆回县的计划生育工作者,可以赤膊上阵,直接从父母亲戚怀中抢走孩子,连人贩子这道过场都不用走了,省得和他们分账。根据记者调查,至少16名孩子被他们抢走。其中有孩子被发现正生活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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