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庸治懒:官场“内伤”如何治愈
2011-06-08
廉政瞭望 2011年6期
关键词:考核

近日,湖北、湖南、山西、新疆等多地刮起一场“治庸”、“治懒”、“治散”的官场整肃风暴。湖北不仅开始了“治庸问责”行动,还专门设立了“治庸办”,来治理官场中吃、拿、卡、要等50种不良行为,以及得过且过、业绩平庸等10种“庸病”。湖南也专门出台文件,规定了对机关工作人员需要问责的行为及处理方式。而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山西连续9次开展“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专项检查行动。这些举措在媒体和民众中引发了诸多议论。
据最新消息,武汉市实施“治庸计划”1个多月来,已有109名干部受到问责,其中包括3名市管副局级以上干部、19名处级干部。但由于对庸官的整肃风暴并非首度刮起,很多人对“治庸”的效果仍持观望态度。
庸官是啥官
简单说来,庸官有三种表现:一种是思想的平庸僵化,对民众诉求无动于衷,更谈不上对工作有什么创新意识;一种是行为的庸碌无能,遇到矛盾或避之若浼、或扯皮推诿,工作效率低下;还有—种是人事的庸俗钻营,除了会投机与作秀外,无甚实绩。凡此种种,一言以蔽之,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
上个世纪政治学家汉娜•阿伦特提出一个观点:平庸也是一种恶。她认为,在一些政治体制中一些平常的小官僚,因为没有明确的爱憎和判别正邪的能力,这种公文机器同样可能成为恶的化身。当然,这种平庸的恶,不会像一些“极端的恶”那么容易辨识,他们往往既不阴险奸诈,也不凶横无理,可能除了晋升之外也无其他特殊动机,他们甚至不完全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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