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住“以权谋私”咽喉
2011-06-03杨勇德
现代企业文化·综合版 2011年3期
杨勇德
新时期以来,我们党花大力气查处了不少大案要案,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腐败分子,但是,腐败分子仍然“前腐后继”,各种腐败案件不断曝光,王益涉、米凤君、陈少勇、朱志刚、皮黔生、陈绍基、王华元、郑少东、许宗衡、李堂堂、黄瑶、宋勇、康日新、张春江等一些位高权重的腐败贪官纷纷落马。
通过透析许多腐败案例,可以看出腐败现象大都与权力滥用相关,而权力滥用的主要目的是以权谋私、贪图享乐,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目前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制度执行情况还不到位。为此,结合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以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目标,用制度来约束和规范行为,防止以权谋私,是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以权谋私导致腐败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形成、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伴随了人类社会几千年,是公共权力寻租和滥用的必然结果,只要有公权存在,腐败与反腐败斗争就必将是一个永恒的课题。
19世纪英国思想史学家阿克顿勋爵以具有铁律性的警示格言告诉我们:“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所谓“以权谋私”就是权力腐败,指的是执掌权力的某些机关和干部(其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并要求各级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利用职权掠夺、侵占、索取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与利益,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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