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鹅”再大叫了
2011-05-30马红漫
新民周刊 2011年5期
马红漫

公共服务不到位让老百姓深感纳税权利与义务不相匹配。
新年伊始,上海与重庆两地房产税“风雨欲来”,不仅引发了房价涨跌的讨论,更激起公眾对税负压力的热议。对此,财政部网站近日发布消息称,“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税收制度是对社会财富的统筹再分配,最终目的是提升民众整体福祉。然而现实中,税负偏重、保障体系滞后等积弊已成为掣肘经济发展的瓶颈。
国内税负究竟有多重?曾有网站调查显示,45%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我连自己交了什么税都不清楚”。从中不难发现,许多人是在不知不觉中就“履行”了纳税义务,而对于纳税种类与金额则是满头雾水。事实上,中国纳税人感触最直接的只是工资单上的“个人所得税”,殊不知,在这项被明确代扣代缴的税收之外,各种“隐形税”也如影随形。例如,在商场购一套500元的衣服,其中就涵盖了17%的增值税和13%的营业税;40元一张的电影票含营业税12元;每斤2元的食盐中,就有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购买一包8元的烟,其中约有4.70元是向国家缴的消费税、增值税和城建税……这些在流通环节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与营业税等,均被隐含在商品售价中,最终也是由消费者来买单的。显然,公民的每一次消费行为,实际上都在为国家税款做出了贡献,只是当事人并不知晓而已。
税务总局的最终数据显示,2010年完成税收收入77390亿元,较2009年上涨约22.6%,远远高于GDP的增幅。当“国富”与“民富”之间通过税收转移而成为零和游戏之时,上缴的税收难免被指为竭泽而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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