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价与确认
2011-05-25穆彩霞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1年7期
穆彩霞
浅议“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价与确认
穆彩霞
本文通过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活动中评分情况的分析比较,阐述了评分表6个部分内容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宁夏确认活动的特点及对策建议。
标准化良好行为 标准体系 评价与确认 评分表 核心竞争力
一、概述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是指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含GB/T15496~15498—2003及GB/T19273—2003四项标准)的要求,运用标准化的原理和方法,围绕产品建立以技术标准体系为主体,以管理标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为配套支撑的企业标准体系(以下简称“标准体系”)在设计、生产、经营、服务等环节实施标准化管理,使体系有效运行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为适应当前国内外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标准化工作新的发展需求而颁布的一组配套使用的标准,该系列标准于200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后,国家标准委随即于2004年3月1日启动了“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旨在对《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提出确认申请的试点企业的自我评价情况进行评定和确认。6年来在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评价与确认活动(以下简称“确认活动”)的高潮。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质监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标准化院扎实推进评价与确认活动的开展,一方面严格把关,从严要求,另一方面注重引导和培育,摸索出一套“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培育名牌,分级督导”的独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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