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住院药房退药事件致人力资源成本损失探讨
2011-05-23杜书章岳晓红张晓坚马晓华陈晓莉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市450052
中国药房 2011年21期
杜书章,岳晓红,张晓坚,马晓华,陈晓莉,张 瑞,高 丽(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市 450052)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是用于治疗、预防和诊断疾病的物质。为保证药品质量和保障人体用药安全,《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均作了明确规定。我国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于2002年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1]:“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所有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由此给拒绝退药提供了法规依据,但目前我院退药频率依然居高不下,这不但给药品安全管理带来潜在隐患,而且增加了医药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分析,造成退药的原因多样(有些是医药人员造成的),而由此导致人力资源的损失不容忽视。因此,笔者通过对我院退药事件的微观研究,揭示由此造成的人力资源成本损失,为遏制退药的随意性、进一步完善医院药事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退药制度提供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提取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0-01-01-2010-08-31医院信息系统(HIS)中的信息,统计全院住院部取药的处方数,退药的处方数(1名患者1次退药即为1张退药处方)。同时收集医院住院药房的退药申请单178份,对其退药原因进行分类、统计。
1.2 方法
1.2.1 我院人力资源成本损失的计算。①护士取回的药品中有一部分退回药房。因此在发药程序中,护士(录医嘱、取药)和药师(发药)为此消耗的时间应计入退药事件消耗的时间(退药流程:护士录入退药单→护士依照退药单准备药→护士和药师交接药品→药师在HIS系统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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