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种植业无公害食品安全限量指标设置的思考
2011-05-21孙彩霞崔野韩郑蔚然袁玉伟章强华
中国蔬菜 2011年3期
戴 芬 孙彩霞 王 艳 崔野韩 郑蔚然 袁玉伟 章强华
经对种植业无公害标准与现行其他国家标准的安全限量指标进行比对,发现两者在产品分类、指标数值、检测方法标准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一致之处。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今后标准整合中应先从制定程序、统一产品分类标准入手……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2001年以来,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陆续制定颁布了逾300项无公害食品标准。近十年来,无公害标准对于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加工技术的发展,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农业标准化起到了显著的作用,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次飞跃。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产品类标准和操作规范类标准为主、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相结合的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特别是农兽药残留限量等安全指标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填补了国家标准的空白,并且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市场准入、产品认证有机结合,为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笔者在生产和检测中发现,由于近年来食品安全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发达国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更新迅速,而我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也需要配套的标准体系与之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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