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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喝的不是汤,是尊严

2011-05-19李开周

感悟 2011年4期
关键词:把子子期羊汤

李开周

据说患风湿病的朋友大多有种特异功能:每到阴雨天气,关节就会莫名其妙地发酸发痛,预示着降水即将来临。早在春秋时期,郑国大臣子公也有一种特异功能:只要一有饭局,他右手的食指就会跳个不停,按也按不住,所谓食指大动也。

话说有一天,子公的食指又跳了起来,子公开心地对朋友说:听说郑灵公刚刚弄到一只大鳖,估计要请我喝鳖汤。

第二天,子公和那个朋友去朝见郑灵公,郑灵公正在喝鳖汤,子公扭头朝朋友一笑:“怎样,我说的没错吧。”哪知郑灵公不凑趣儿,把鳖汤分给了他那个朋友,却把子公晾在那儿了。子公很尴尬,脸憋成了鳖汤的颜色,咬了咬牙,突然上前一步,把那根具有特异功能的食指往汤锅里一插,淋淋漓漓拔出来,搁嘴里吮了几下。对于这一“染指”行为,郑灵公大怒,把子公赶了出去。子公灰头土脸回家,越想越不忿,居然联合其他大臣造反,把郑灵公给杀了,另立一位新君,是为郑裹公。一锅小小的鳖汤,就这样改变了历史。

另一则故事是在战国时代,中山国的国君中山君请群臣吃饭,当时在座的所有人跟前都有一碗羊汤,唯独司马子期跟前空荡荡的,别说羊汤,连根羊毛都没有。司馬子期比郑国的那位子公素质高些,没有当场发飙,他默默退场,一溜烟奔到楚国,用三寸不烂之舌说动楚王向中山国大举进兵,吓得中山君流亡国外,连国君都不做了。

我承认,这两则故事里的主人公都不值得学习。子公把手指插进汤锅里,不光不讲卫生,也欠缺风度。另一位司马子期因为没喝到羊汤,居然鼓动别国军队侵占自己的国家,就更不该了。但是这二位的发怒是可以理解的。您知道,人类交往有两个准则,一是不能伤害他人的身体,二是不能伤害他人的尊严。当郑灵公和中山君装作无视某个臣子的存在,自顾自把汤碗端起来的时候,同时也把子公和司马子期的尊严摔在了地上。你可以说子公和司马子期的人格很狭隘,尊严很脆弱,但是再狭隘的人格也是人格,再脆弱的尊严也是尊严,对吧?

套用网上流行语,子公与司马子期喝的不是汤,是尊严。推而广之,其实所有赴饭局的人吃的都不是饭,而是面子与蟹黄同蒸,虚荣与熊掌乱炖,爱情和鸡腿齐炸,友谊跟火锅共涮。每杯红酒里都调了半杯交际,每斤甲鱼里也都藏了半斤野心。在这个美食和人格犬牙交错的环境里,你得时刻小心,否则有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夏花摘自《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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