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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卖丈夫股票吃官司,如此挽救婚姻值不值?

2011-05-09公生明

妇女生活 2011年5期

公生明

发现丈夫有外遇后,为了从经济上控制丈夫,挽救婚姻,她采取非常手段,窃取了丈夫的股票账号和交易密码,偷偷将丈夫的股票卖出,造成8万多元损失。丈夫一怒之下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妻子卖出丈夫的股票是否违法?法院会如何判决?她最终能够挽救自己的婚姻吗?

婚前谎言留遗患,强妻弱夫难相处

李俊明今年34岁。高中毕业那年,18岁的他南下深圳打工,在一家专营洗浴用品的公司做销售。2003年5月,带着创业的梦想,他来到湖南长沙,用几年来打工挣的钱开了一家洗浴休闲用品专卖店,生意做得红红火火,还结识了几位大客户,其中有个富姐名叫柳春芳。

柳春芳家资丰厚,是一座美容休闲城的老板,每个月都会到李俊明那里进货,一来二去,两人成了朋友。

2004年5月,李俊明想扩大经营,加盟某品牌时因轻信别人,被骗十多万元,原来的店面因资金困难难以为继,他决定离开长沙另谋出路。柳春芳找上门来,对他说:“如果你愿意,我请你帮我经营休闲城,暂时不用你出资,我每年给你20%的利润分成。”

落魄之际有人伸出援手,李俊明感激不已,爽快地答应了,但他有些疑惑:“你为什么要帮我?”柳春芳说:“我欣赏你的人品。”其实,柳春芳不仅欣赏李俊明的人品,还看上了他这个人。原来,柳春芳早在1999年就和身为某公司老总的丈夫离了婚,因为丈夫嫌她不能生孩子,背着她有了婚外情。虽然离婚时柳春芳得到一大笔补偿,但她从此认为,女人找丈夫,一定要找忠诚可靠的,而且女人一定要掌握家里的财权,男人才不敢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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