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漫云女子不英雄
2011-05-09
文苑 2011年7期

1907年7月13日,军队荷枪实弹包围大通学堂之时,山阴县令李钟岳在现场,向士兵大呼:“但加逮捕,弗许伤害。”
秋瑾被捕后,李钟岳不肯刑讯逼供,只是让秋瑾自己写供词,于是留下了“秋风秋雨愁煞人”这七字传世的绝命诗。
《民国文献合集·秋瑾篇》载,7月15日子夜,李钟岳提审秋瑾,告之“事已至此,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幸谅之也”。当场“泪随声堕”,身边吏役皆“相顾恻然”。
秋瑾提出了三个要求:一请作书别亲友,二临刑不能脱衣带,三不得枭首示众。李钟岳答应了前两件。有兵士欲拽秋瑾前行,秋瑾杏眼圆睁,斥道:“吾固能行,何掖为?”及至轩亭口,秋瑾立定,对刽子手从容笑道:“且住,容我一望,有无亲友来别我?”乃张目四顾,复闭目曰:“可矣。”遂就义。县官监斩毕,在肩舆中痛哭以归,路人为之泣下。
秋瑾的头颅搁在刽子手的刀下之前,向着世界最后的一瞥,那种目光,一定是母性的,柔情的。她的心中,一定满溢着基督式的悲悯。
“琴瑟异趣,伉俪不甚相得”,倘若得遇知己,秋瑾血液里铁马冰河的浓度是否得以稀释?这种畅想,令人心惊,我们无法想象,庸碌在脂粉堆的秋瑾。
革命前的秋瑾,冷下心肠,与夫儿划清界限;为了引领女同胞走向高处,她抵制脂粉、嗜着男装……而在生命的倒计时,她恢复成儿女情长的女人本色,作书别亲友,秋瑾的亲情含量从未因革命而锐减;临刑不脱衣带,可见,她的性别意识,并未完全泯灭在男性化的着装与行动中,从头至尾,她都是一位女人,一位美丽的、高贵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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