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绩效评价研究——以河北省为例
2011-05-07王红雷张小侠王秀茹曹优明王希
水土保持研究 2011年3期
王红雷,张小侠,王秀茹,曹优明,陈 倩,王希,康 璇
(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83)
近年来,国家及地方对矿山开采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项目投入了大量资金,以河北省为例,2007年和2008年项目总投资18 791万元,伴随着大量的资金投入,如何对项目实施后的治理效果进行定量绩效评价势在必行。目前对矿山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的研究偏少。2009年河北省对全省2007年度、2008年度预算安排的104个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本文以104个项目为研究对象,通过对项目特性及建设内容进行分析研究,采用层次分析法,结合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原理与模型,构建矿山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便提出切实可行的项目绩效评价方法,为项目绩效评价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1 项目绩效评价的内涵
项目绩效评价是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在项目实施后的一段时间内,为衡量项目的真实效益,指导后期项目的顺利开展,对项目综合效益进行的科学分析和评价活动。从业务绩效、财务绩效、效益绩效3个方面对项目实施评价,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构成矿山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绩效的评价内容。
1.1 业务绩效
业务绩效是考察项目资料完备性、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组织管理水平。根据矿山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相关标准和规范分析项目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及时性等方面的实现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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