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办园”缓解入园难
2011-05-04张子琦
民生周刊 2011年17期
□ 本刊记者 张子琦
“小规模办园”缓解入园难
□ 本刊记者 张子琦

4月8日,北京市教委公布《北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意在缓解近年来凸显的入园难问题。
所谓小规模幼儿园,是指办园规模、相关设施条件(如场地等)达不到《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的基本标准,园内班级在4个及以下、收托幼儿40至100名左右的幼儿园。
按照规定,想要取得小规模幼儿园办园资格,必须至少符合以下几个主要条件: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注册人必须具有北京市户籍,在北京有固定居所;社会组织举办的,则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园长要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中小学、幼儿园中级以上职称和上岗证;办园的最小规模不能少于40名幼儿,每个班的规模不能超过30人,每班幼儿活动室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也就是说,活动室面积至少要达到120平方米;如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则必须是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且有不少于两个单独的安全出入口, 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在1比5.5至1比6。
现实的难题
去年6月,北京昌平区工业幼儿园门口,大批家长为了给自己的孩子争得一个入园资格,苦守在园门外8天8夜,其中甚至包括一位为给自己重孙报名的96岁高龄老太。然而,等待8天的结果却并非人人尽展欢颜,只有128个的入园名额注定让很多家长失望而归。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随着经济转型时代的来临,很多带有“福利”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幼儿园消失在改革的浪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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