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创新能力的培育路径
2011-05-04□张萍
声屏世界 2011年2期
□张 萍
我国传媒业克隆之风盛行,电视的山寨节目层出不穷,选秀风、相亲风、户外体育风、情感访谈风纷纷刮起。面对同质化顽疾,媒体的创新能力究竟如何培育?本文虽以电视媒体为例,但有关媒体创新的基本规律也可为其他类型的媒介借鉴。
传播环境
知识产权保护。节目创新的成本很高,而目前我国并未建立完备的保护媒体创新的法律,尤其是电视节目的知识产权在界定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导致电视节目创新缺乏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保障。这种现状使得传媒创新承担的风险大,创新的收益无法得到保证,也由此衍生出了我国电视业非常严重的克隆现象。因此,健全知识产权制度,为电视节目创新提供保障已迫在眉睫。
政府的财政政策支持。电视节目创新需要充足的研发经费,一些经济实力较弱的地方台心有余而力不足。政府的财政政策支持应成为推动媒体创新的重要力量,比如提供税收减免支持、专项贷款支持、帮助传媒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融资体系等。①
行业的创新推优。强化行业的创新激励机制是形成传媒业整体创新氛围的重要途径,比如电视行业的评奖有必要设立专门的创新奖项,对创新卓有成效的节目、电视台和电视人予以褒奖。
传媒机构
带头人带头创新。媒体的创新能力同媒体领导的创新素质密不可分。凤凰卫视很早就提出“带头人带头创新”的口号,凤凰卫视的董事会主席刘长乐坦言:“我最大的爱好就是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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