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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有多难

2011-04-20

民生周刊 2011年3期
关键词:帖子空巢小王

□ 本刊记者 周 婕

常回家看看,有多难

□ 本刊记者 周 婕

“我每年只在春节时回一次家,如果爸妈能再活20年,最多能与他们再见20次面,我心里觉得很愧疚……”这条在网络上颇为流行的帖子,不少人读后眼眶酸酸的,让人“有一种猛然警醒的感觉”。算“回家次数”算出了游子对父母深深的愧疚,也算出了对亲情的重新审视。

还能和父母待多久

在网络上,除了那条著名的“回家次数”的帖子,还有一条也是广为流传的帖子——“算算这辈子还能和妈妈相处多久?”“如果你和妈妈分隔两地,每年你能回去几次?一次几天?中国人的平均寿命是72岁,就算妈妈超出13岁,活到85岁,算一算,这辈子你到底还能和妈妈相处多久?我自己的答案是100天。”网友“武林仲裁”在帖子里说。很多人都算出了自己的数字,而这些数字也让很多网友对自己的父母心怀愧疚而落泪。因为真正算起来,我们陪在父母身边的时光真的是少之又少。

从湖南来北京做生意的小曾,说起这个帖子感慨万千。他说,别说一年回去几次,自己都已经3个春节都没有回去过了。看过帖子,自己想想都觉得可怕,不知道家中已经70多岁的母亲还有多少个3年。

“每次打电话回家,妈妈都说你们在外面好好照顾自己就好了,家里一切都很好,不必惦记我。听着妈妈这么说真是感觉辛酸。”小曾说,上次回家还是父亲去世,当时姐姐给小曾打电话说父亲病危,小曾急急忙忙往家赶,最终也没能见到父亲的最后一面,而上一次见到父亲还是去世前的一年。说起这些,小曾不禁流下泪水。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60岁以上为老年人,老年人占人口比例达到10%以上即进入老龄社会。根据这一标准,我国在上个世纪末的1999年开始迈入老龄社会行列。随后,人口老龄化呈加速发展的态势。全国现有老年人约1.67亿,80岁以上就有将近100万,失能老人算在一起就有2000多万,100岁以上的达到4万多,而这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指出:“空巢老人的主要问题是‘空心’。对于城市、农村较富裕地区的老人来说,他们最主要的需求是精神慰藉。”他说,所有老人都需要精神慰藉,空巢老人可能更加明显一点。

常回家看看并不易

问起不常回家的原因,小曾表示,不是不想回家,而是回不起。

“村里人都知道我在北京做生意,但其实只是小本生意,和妻子一起一个月的收入也就五千元。光女儿的每月的入托费就一千多,因为不想委屈了孩子,想让她从小就能接受好点的教育。”小曾说,加上在北京的房租等各项费用,一年下来,起早贪黑,省吃俭用的,也就存下万八千块。

小曾说,现在孩子还小,以后上学还是需要很多钱。如果回家,车费不算,老家的亲朋好友哪个不要带点东西,一年下来就根本存不了钱了。

众所周知,像小曾这样无奈的“恐归族”不在少数。谁不想回家呢?小曾红着眼圈无奈的说道。

远在他乡的小曾,无法经常探望老人,但是即使是住在一个城市常回家看看似乎也不是很容易。小王在北京的一家外企做销售,平时工作很忙,用他的话说就是,有上班的点没下班的点,周末也经常加班。

小王的妻子在事业单位,工作相对比较清闲。很多时候回到家里,妻子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看着桌上的饭菜,小王总是充满了愧疚。长假的时候,小王除了补觉,就是陪妻子旅游,尽量弥补妻子。

“但是却忽视了父母。”小王说,父母家与自己家住的比较远,经常周末加班的他很少回父母家吃饭。小王无奈的说:“没有办法啊,做销售压力大工作忙。”

11年前的央视春节晚会上,一首《常回家看看》唱红了大江南北,同时也触动了亿万子女和父母的心灵。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社会流动性不断加大,人们的工作和学习压力也不断加大,“蚁族”“车奴”“房奴”“孩奴”不断涌现,高涨的CPI在吞噬着人们幸福感的同时,子女“常回家看看”无论对父母还是对子女似乎都成为了一种奢望。

传统家庭观受冲击

2007年,郑州一对老夫妇因为女儿自2002年起,就对他们“不管不问,从来不回家探望”,一怒之下将女儿告上了法庭。法庭判决:女儿张丽萍不仅要每月向老人支付200元钱的赡养费,而且还必须每半月回家探望一次。

在江苏省姜堰市,一位80岁的老教师状告儿子“长年不回家看我”,最终双方在法官调解下达成一致,儿子每周至少探望父亲一次,每次陪护时间至少两小时。

在重庆,71岁的刘老太把3个在外人眼里都很孝顺的孩子告上了法庭,说:“我不要钱,只要他们每个月回家吃顿饭。”还有的父母因为子女长时间不回家,主动设立探望奖、吃饭奖。河南一对老年夫妇为了把4个不常回家的儿子叫回家,甚至演了一出吵、架摔东西、闹离婚的“苦肉计”。

现实中,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经济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大量人口流动的现实早就打破了“生于斯、死于斯”的传统社会模式和“父母在,不远游”的旧有家庭观念。因此,子女们的“常回家看看”往往最为“空巢”老人所渴望。

民政部副巡视员吴明解释道:“由于现在家庭结构小型化的变化,两个年轻人养四个老人,子女在赡养老人方面确实有些是力不能及,从这种情况来看,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日益需要社会的帮助。老年人生活质量提高,社会照料要逐步专业化。有生活上的照料,比如帮老人理发、洗澡;有家政上的照料,如搞卫生买菜;有一些需要更专业化的,如医疗保健,需要志愿者对老年人开展一些医疗服务。”这方面的问题解决了,老年人未必会苛求孩子们“常回家看看”。

“孝”是法亦是道

近日,随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的公布,“子女常回家看看”有望成为法律规定的消息一时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在“百善孝为先”的中国,难道作为孝最基本方式之一的“常回家看看”还要以法律形式来约束吗?“孝”究竟是法还德?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是一种法律层面上的道德劝化,目的是让子女更加感恩、尽孝,而并非让父母去告子女。“将孝敬父母写入法律将对维护家庭关系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并有助于回归传统道德,振兴传统伦理。”夏学銮说。

社会评论员童克震也表示,此次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是给老人一份法律权利,给儿女一份法律义务。这对于匮乏亲情看望的儿女也是心灵震撼,虽说带有硬性的强制,但唤醒的却是儿女亲情良知,不再坚守“给钱给物就是孝敬”的误区。

春节临近,采访中小曾表示,今年过年一定回家。提起回家,小曾露出了笑容:“倒不是因为法律啥的,我母亲是不会因为这个把我告上法庭的,只是觉得母亲老了,自己也是做爸爸的人了,深深的体会到了做父母的心情。”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唐代诗人孟郊的《游子吟》中的诗句感动了无数的人。父母对子女的挚爱,子女对父母的孝道,这都是人类最美好的情感。法律也好,道德也罢,最终的目的是让“空巢”父母的心灵通过儿女们“常回家看看”得到最真诚的慰藉。

□ 编辑 闵 杰 □ 美编 庞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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