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散办多措并举推进农村散装水泥发展
2011-04-13于钦之
散装水泥 2011年5期
于钦之
2008年7月18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意见》[淄政办发(2008)89 号],对全市农村推广散装水泥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原则和任务目标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要求。提出了以乡镇为依托,运用现代物流资源,建设完善农村“推散”市场网络;依托现有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体系,利用供销社、农村销售点、便民超市等资源,建设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同时,制定了农村推散具体扶持政策。经批准在农村改建或新建的散装水泥销售示范点,可从市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补贴3000元,从区县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补贴1000元;对于新设立的散装水泥配送站,根据销售量从市、区县两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补贴1~3万元,同时对销量大的散装水泥销售网点,给予一定奖励。农村推散政策出台后,淄博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按照《关于加快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的意见》要求,结合本市农村实际,迅速展开了扎实有效的各项工作。
一、因地制宜,培育农村散装水泥市场。淄博市南部是山区,北部是平原,南北经济、地理等情况差别较大。为此,各级散办因地制宜,建立以水泥企业为主的直供专营的经营模式,在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的乡镇设立散装水泥销售点或配送站,在交通不便的山区充分利用当地供销社、农资销售点、便民超市等竖罐设点,逐步形成农村推散网络。
二、充分发挥桓台农村推散“示范县”的带动作用,重点抓好散装水泥在农村“合村并点”建设工程中的集中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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