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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金属货币使用价值研究

2011-04-13史自力邹兰新李帷笳

河南社会科学 2011年2期
关键词:铜钱白银货币

史自力,邹兰新,李帷笳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2;2.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 郑州 450002;

3.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2)

历代金属货币使用价值研究

史自力1,邹兰新2,李帷笳3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2;2.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 郑州 450002;

3.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2)

中国古代货币有“虚实”之说。按照传统的“货币虚实论”,货币可分为实物货币、硬通货实钱、硬通货虚钱、纸质货币四个层次。硬通货实钱,即以金、银、铜、铁、锡等金属为材料铸造的货币。它在通货四个层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我国历代货币流通实行以铜币为主的复本位制。铜币在我国流通时间最久,长达三千余年。这与我国小农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不发达的国情有直接关系。金属货币价值比,大致为10000∶1000∶10∶1。就是说,十个铁钱等于一个铜钱,一贯钱(即一千钱)等于一两白银(即十钱重),十贯钱等于一两黄金。这一比例与我国用作货币铸造材料的几种金属的产量有直接关系,货币价值与金属产量之比很恰当。货币的价值落实在换取多少实物上,在我国古代,则主要落实在换取的谷米和布帛的数量上。历代金属货币和实物的正常价比大概为一两白银,相当一贯钱,或一匹布帛,或一石粮。

通货;价值;硬币;货币

在中国古代,货币有“虚实”之说。西汉时期的《盐铁论·力耕》载,桑弘羊就曾说过“以末易其本,以虚(金钱)荡其实(物品)”。唐代“安史之乱”时第五琦铸造当五、当十的大钱是虚数而贬值,就有“实钱”、“虚钱”之分(《唐会要》卷八十九)。宋代发行纸币,写的钱数也是虚数。元朝以后,白银又逐渐发展成为流通中的主要货币。于是,“虚实”概念也被推广用于说明白银、铜钱和纸币流通现象。北宋周行己说,“物为实”、“钱为虚”(《浮集》)。“虚实”概念更多地被用于说明不同种类和性质的货币的关系。唐代最初使用“实钱”、“虚钱”的概念是指流通中足值铜钱与不足值的虚价铜钱。宋代产生纸币以后,人们运用“虚实”概念解释货币流通现象,大多是以纸币为“虚”,尤其是贬值了的纸币。南宋诗人杨万里曾经在广东、江西当过管财政的地方官。他曾把金属钱比作“母”,纸币比作“子”,认为二者也应该相权。大凡宋、元人言“虚实”、“相权”,目的皆为了强调纸币应具有兑换性。到清代,综合宋代纸币作为信用货币并不需要十足准备金和元代不兑换的纯纸币流通的经验,包世臣、王茂荫等提出了纸币流通“以实驭虚”、“以实运虚”的原则①。

一、货币的虚与实

传统的“货币虚实”论,说明在人们心目中,货币可分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实物货币,也就是桑弘羊所说的实物是本、金钱是虚。实物货币是由物物交换(包括农产品、畜产品、手工业品等的互换)演变而来的。在征调布帛的同时,布帛又成为货币。由于布帛具有比较稳定的价值,民间已将它作为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赋予它一定的货币功能。王莽时“货币杂用布帛金粟”,布帛开始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东汉末,谷帛取代金属货币成为主要货币,曹魏更以“谷帛为市”。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出现绢帛排斥其他实物与金钱兼行为币的明显趋向。在战乱期间,布帛使用最广。直至日寇占领华北到解放战争后期,因为物价飞涨,纸币贬值,以布帛为等价交换物的现象还一直存在。当时,京津一带就曾以“大五福牌”白市布和“狼狗牌”线袜为市场交换的“价值尺度”,大额用布匹、小额用袜子计价。这种交易方法的优点是交易双方互不吃亏;缺点是交换不大方便,范围较窄②。

第二层次为硬通货实钱,也就是用金属铸造的有形的、重量和质量符合标准的货币,像“秦半两”、“汉五铢”等都是“文如其重”的实钱。经过魏晋南北朝货币混乱以后,唐初开元通宝流通,中国衡制中的一两十钱便由此产生,二十四进位的铢两制随即结束。开元通宝钱,径八分(约2.4厘米),重二铢四丝(约4克)为一钱,每十文重一两,成为唐代以后各代铜钱的标准“实钱”。金属币使用起来比实物方便,《魏书·食货志》上就说:“熙平初,尚书令任城王澄上言……布帛不可尺寸而裂,五谷则有负担之难。钱之为用,贯镪相属,不假斗斛之器,不劳秤尺之平。”随着生产和流通的进一步扩大,金属币材的数量逐渐不能满足商品流通的需要,而且进行远距离的大宗贸易时,携带金属货币也多有不便③。

第三层次为硬通货虚钱,也就是说,钱的实重与标明的价值有差别。例如王莽时币制改革以“周钱有子母相权”为依据,兴大钱,铸造“一刀平五千”、“契刀五百”、“大泉五十”等。五千、五百、五十都是虚值,代表不了五十个“五铢小钱”。南北朝时,货币质量亦很差,出现了大量入水不沉、随风飘飞、一捧十万、薄如榆荚、大小和家禽眼睛差不多的鹅眼钱、鸡眼钱、环钱、榆荚钱之类的钱,不足分量,亦是“虚钱”。

第四层次为纸质货币,如宋代的“交子”,元、明时期的“宝钞”等。发行纸币时,有些统治者也懂得要有准备金,即“钞本”,并认识到钞本的重要性,但到后来,由于军费、奢糜等造成的财政困难,统治者最终还是乞怜于发行纸币,使通货膨胀越来越严重。金属币受材料所限往往难以滥发,而纸币印制简单、成本低,非常容易制印而造成通货膨胀。

以上四个层次也可作为货币资质可信度的排列顺序,其中,以实物货币的可信度为最高。但货币却向着相反方向发展,现今更出现了虚得摸不着的“电子货币”。

二、金属货币使用价值比

古代的五金,是指金、银、铜、铁、锡五种金属材料。它们都曾被当做铸造货币的材料。其中又以前四种为主,锡一般为辅料。在古代,铅、锌也被纳入锡类。五金中没有铝,近代发明了电,才能生产铝。所以,在古代,铝不能成为货币的铸造材料。金属货币的优点是价值比较稳定,易于分割,易于保存,便于携带等④。

金属铸造的“实钱”在历代货币中流通最久,长达三千余年。在通货的四个层次中,它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金属货币的基础还是实物,货币的价值取决于交换实物的价值。就是说,货币价值表现为能够买到多少东西。金属货币又是纸币的“钞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西方经济学则认为货币的本质是交换中介物。这用来表述古代货币最为恰当。现今法定货币的执行由国家银行发行。以国家信用保证的法定货币,使货币与价格波动的贵重金属脱钩,因之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有人就认为货币的本质是“由国家或国家许可的机构发行的用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分配商品的凭证”。

珠玉龟贝银锡退为装饰品。后来,出现了仿自然贝铸造的铜贝,铜币的材质不变而形体不断发生变化。进入春秋战国时期,铸币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币形大都仿效农具形体。中原晋卫地区的布币是仿效耕地农具——,布是其转音;东北部齐燕地区的刀币是仿效砍伐、剥削用的刀;南部荆楚地区的蚁鼻钱是铜贝变换而成。后来,钱上标明重量,“重如其文”的“秦半两钱”、“汉五铢钱”都是如此。战国中期已经出现了外圆内方的钱。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后,立即实施的统一币制将内方外圆的秦半两钱推广到全国。铜币一直应用到清朝中期,这期间,金、银、铁仍然只是辅助币材。铜币以钱为计算单位,千钱称为一贯或一缗。零用用钱支付,大量用贯(缗、吊)支付。

我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这种币制的经济基础。我国数千年间一直以铜作为货币的主要材料,变换的仅是铸币上的文字。中国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始终变化不大。如在汉代,平时农民平均每户每年收入粮食“不过百石”上下(见《汉书·食货志》),还要扣除赋税、地租。工人工资方面,《汉书补注》说,每月工钱为三百钱;东汉时的《政论》说雇工一月一千钱;《汉书》注释者如淳说,雇人值更二千钱。人们日常的大量交易可能仅是几升、几斗米与几斤、几两盐、茶之类的交易。宋徽宗退位时,汴梁军事吃紧,物价上涨。徽宗曾微服上街市,用铜钱十文买炊饼一个。这样的交易规模如果用贵重的金、银来充当交换工具,就难以执行。可见,我国古代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铸币形制、重量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基本保持稳定不变的主要原因。

黄金作为货币,是一种以重量为单位的称量货币。黄金计算的单位有两种:一是“斤”,合十六两;一是“镒”,合二十两(另一说,二十四两)。楚国多产黄金,是使用黄金最早的国家。黄金单位叫做“爰”,后世在楚地出土爰金也最多。东汉以降,史籍中使用黄金为货币的记载明显减少,黄金转为另一种用途。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即“佛教耗金说”,认为由于佛教的传入,大量黄金用于塑佛金身、书写金经,致使汉金消失。魏晋南北朝至隋期间,黄金愈加贵重,有了“高档”用途,身价大增,它用于大额支付和商品交易的情况锐减。这期间,皇帝对臣属的赏赐也是黄金的一大出路。据有关史料,仅西汉215年间赐黄金就有100多次。另外,黄金还被用作贮藏饰品等⑤。

中国一向不是产银大国。在唐代民间,白银已作为流通手段被广泛使用。白银的产量,唐代每年不过一二万两。江西德兴的产银量占唐朝总产银量的一半。北宋天禧末年,产银八万五千八百七十五两。北宋白银产量虽然较多,但南渡以后,矿藏枯竭。南宋以后,白银主要依靠外国输入。元代欧亚交通方便,往来频繁,白银的流通毫无阻碍。到了明代,白银充当交易手段的职能比以前更为重要了。白银货币地位的上升是与中国和西方之间的贸易扩大相关联的。这一点最早是在中国与罗马的丝绸交易中开始显现的。由于中国对进口西方国家的货物不感兴趣,而认为只有珠宝、金银才是真正有价值之物,而且金银是国力最重要的标志,因而罗马的金银便源源不断流至中国。明代,与日本及欧洲间出口贸易的发展,使大量白银从海外通过东南沿海流入内地。明永乐九年(公元1411年),政府曾一度解禁金银,在交易中会有大量的白银流入。康熙年间(公元1662—1722年),白银流入中国大增。1684年,开放海禁。乾隆年间(公元1736—1795年),外国银币在中国流通更广。元、明、清至鸦片战争前,是中国白银的积累时期。清代末年,由于战败赔款及国外实行金本位压低银价,致使我国白银大量外流。

1929年10月,世界经济危机开始席卷全球,并持续长达四年之久。为了摆脱危机,从1932年开始,英、美、日等国相继放弃了金本位,货币不断贬值。它们施行金汇兑本位制,即虚金本位制,本国并不铸造、流通金币,而与其他施行金本位制的货币保持一定的比价。当时我国仍是施行银本位的主要国家,在国际贸易中,造成大量白银外流,国内银根吃紧,购买力下降,货币基础动摇。1935年5月,英国派经济代表团帮助国民政府策划币制改革。同年11月4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了施行新货币制度和白银国有化命令,规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后又加入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纸币为“法币”。从此,中国基本结束了五金货币使用的历史,只剩下一些合金铸造的小额找零货币在市面流通。但是,我们仍然要研究金属货币的使用历史,以探讨发展经验教训,为现代金融业服务⑥。

三、五金货币的比价关系

秦代统一货币,实行黄金和铜钱并行的二等币制。汉承秦制,因循未改。在汉代,作为货币的黄金,以斤为计算单位,一斤金又称为一金。《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说:“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黄金一斤。”颜师古注:“以斤名金。”又《史记》卷三十引臣瓒也说:“汉以一斤金为一金。”两汉朝廷常常以大量黄金赏赐贵族大臣,无一例外都是以斤为计算单位的。汉武帝后五铢钱为计算单位,千钱称为一贯或一缗。汉代有很严格的规定,一斤黄金等于一万铜钱。《汉书·食货志》下说:“黄金一斤,值钱万。”何休《公羊解诂》隐公五年云:“金重一斤,若今万钱矣。”何休说的“今”,是指东汉。《汉书》记载:“黄金方寸,而重一斤。”西汉的一斤约合今二百五十克,所以出土的金饼以二百五十克重的最为常见。汉代黄金与铜钱的比价,法定是黄金一斤值铜钱一万。但在民间实际流通中,则因时因地而有高有低。《九章算术》曾记载,金一斤值钱“六千二百五十”,“金价九千八百”。

金银的比价在汉代比较低,大约为1∶5。此后,白银比价不断提高,从1600年前后的1∶8上涨到20世纪中期和末期的1∶10。根据顾炎武的《日知录》卷一一《钞》、钱泳的《履园丛话》和《明太祖实录》等记载,洪武初年,定黄金一两换白银四两,银一两合钱一百文或宝钞一千文。18年后,金一两当银五两,永乐十七年,则当银七两五钱。银钱比价尚未大变,但钞价已大落,按《明会典》规定,都是银一两、钱一百文当钞八十贯钞,已贬值至八十分之一。根据明宪宗、孝宗两朝实录,明代中期以银易金,仍为七换,史载“金一两以银七两易之”。至于银钱比价则一般是银一两换钱七百文至八百文。成化二年,令京师通钱法,明定银一钱折铜钱八十文。弘治十七年,令山东将十七、十八两年税课钱钞均折银征收,以备赈济之用,均为“钱七文折银一分”。清代用银量不断提升,乾隆年间达到1∶15,可知历代较长时期是一两黄金约可兑换八至十一两白银。道光初年,一两白银换钱一吊,也就是一千文;到了道光二十年鸦片战争的时候,一两白银就可以换到制钱一千六七百文了。咸丰以来,银价猛涨,一两白银竟可以换到制钱两千二三百文之多。可知正常情况下,一两白银大约可换到一千至一千五百文铜钱,古时通常说的一贯钱或一吊钱就是1000文。

宋代川蜀一带铁钱流行很广,它和铜钱的比价一般维持在1∶10左右,南唐政府正式规定铜钱一文当铁钱十文。铜与银相比,历代大致是一贯铜钱换一两银,一贯钱重约三千克余(6市斤以上),一两银重三十克余。

楚国曾经以金为货币,汉代曾用银锡为白金货币,但铜币仍然是主要的。黄金、白银作为称量货币形制与铜币共同流通,长期处于“复本位制”状态,互不隶属,兑换比例因时而异。铁质货币则始终被人蔑视,流通有限。所以各种金属货币之间,始终存在着比价问题。有时钱贵银贱,有时银贵钱贱。

综合以上资料说明,古代铁、铜、银、金四者铸造的货币在政治经济正常情况下,其价值比,大致为10000∶1000∶10∶1。(现今金价大幅度上升,四种金属比价,特别是黄金价格变化很大。)就是说,十个铁钱等于一个铜钱,一贯钱(即一千钱)等于一两白银(即十钱重),十贯钱等于一两黄金。

四、金属货币价比与其产量有直接关系

唐、宋两代,经济发达,商品交易活跃,各种形制货币在市场使用频繁,其货币价值与金属产量关系也比较清楚,其比价基本和金属产量相符合。如唐代元和年间,约计年产铁200万斤,铜26万斤,银6000余斤(10万两),金160斤(2500两)。(见《隋唐五代经济史》,金为估算,宋代金年产量为唐代4倍。)

据《新唐书·食货志四》载:唐代有铁矿104处,铜矿62处(不包括今云南、贵州两省地区)。元和初年(约公元806—810年),铁的年产量约200万斤,铜的年产量约26万斤。大中年间(公元847—859年),铜的年产量增加到65万多斤。唐代在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开始铸钱。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有铸钱炉99座,都设在产铜地区:位于今山西绛县的有30座,江苏扬州、镇江,安徽宣城,湖北武昌和河北蔚县各10座,四川成都、河南邓县、湖南郴县各5座,陕西洋县3座,河北定县1座。绛县一地的铸钱炉相当于全国的1/3,表明晋南中条山铜矿区在唐代开采极盛。唐代铸钱炉,每炉每年可铸钱3300缗,需用铜21200斤,铅锡合金3700斤,锡500斤。按99炉计算,每年用铜约210万斤,锡5万斤。唐代银矿开采亦盛,当时最大的银矿在饶州(今江西省德兴县)。元和年间(公元806—820年)的年收入量曾达10余万两⑦。

宋代由于商业的发展,需要大量金属铸造货币,所以积极发展采矿业。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宋初全国“坑冶凡金、银、铜、铁、铅、锡,监冶场务二百有一”。治平年间(公元1064—1067年),各州坑冶总数为271处。宋代的坑冶分布情况和唐代相比有显著的变化。例如,绛县的铜矿在宋代已不见记载,铜、铅、银集中于今江西、福建、广东三省境内,规模远远超过唐代。金矿分布于25个州,年收入量1万余两。其中登、莱两州合计9500余两,相当于全国总收入量的89%。银矿分布于68州,年产量为21万余两;产量较高的有南剑州将乐县安福场以及信州(今江西上饶)、潭州和虢州的银场。以上4州总产量相当于全国总产量的66%。就铜、锡、铅这三种铸钱用的金属原料来说,其产量大体上是逐渐上升的。从皇到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的近30年内,铜的年产量由500多万斤增至1400多万斤(一度高达2100多万斤),锡由30多万斤增至200多万斤(一度高达600多万斤),铅由9万多斤增至900多万斤。元丰元年,全国金属矿生产情况如下:铁矿分布于36个州,年总产量550多万斤;主要铁冶有邢州(今河北邢台)綦村冶、磁州(今河北磁县)武安县固镇冶务、徐州利国监、兖州和威胜军(今山西沁县);邢、磁两州的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74%。铜矿分布于22个州,年产量1460多万斤,其中韶州岑水场(今广东翁源县北)、巾子场合计年产1280多万斤,占全国总产量的88%。应该指出,史书记载铜的年产量为铁的3倍,这是由于经营制度及税收办法不同的结果,并不反映其产量。铅量多于铁,也是如此。锡矿分布于10个州,年产量230多万斤,其中贺州(今广西贺县)87万多斤,占全国总产量的38%。铅矿分布于32个州,年产量900多万斤;主要产地有连州(今广东连县)、虢州(今河南西部)等6个州,其产量相当于全国总产量的73%。南宋时,史书载绍兴二十二年(公元1152年),铁、铜、锡、铅四种金属的产量均不及元丰元年的一半。除版图缩小外,矿藏减少可能是另一原因⑧。

五、金属货币和实物的价比

货币的价值最终要落实在换取多少实物上,在我国古代则主要落实在换取谷米和布帛的数量上。粮食(即指谷米)对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有“民以食为天”的说法。历代粮价波动较大,这与年成好坏、国家兴衰密切相关。《汉书·食货志》载,汉宣帝时,“用吏多选贤良,百姓安土,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农民少利”。这就是“谷贱伤农”现象。《后汉书·冯异传》载,王莽失败后的长安三辅一带,“黄金一斤,易豆五升”。汉代城市不发达,农产品充足,粮价较低。《居延汉简》中所见粮价每石不过100至200钱。居延是在边远地区,粮价自然较低,不具代表性。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粮价,据《夏侯阳算经》,每石米应为1200文、1300文、1350文。唐代粮价资料颇为丰富。安史之乱以前,粮价低廉,北方粟米一般每石总不出400文;安史之乱以后至唐末,粮价大幅上涨,粟米石价总在400至800文之间。北宋时期,城市发展促使市场用粮加大,湖北沙市已经发展为一座巷陌3000家的“三楚米市名镇”。两宋都城的人口,均在100万上下,按每人一天2升计算,每天耗粮即达数万石。宋代粮价处于上涨趋势,北宋熙宁以前一般为每石六七百文,徽宗时期每石米就高达二三贯,甚至四贯了;南宋绍兴初年,米涨至五六贯一石,随后开始下降,保持在一贯左右;孝宗时期又上升到每石二贯至二贯半之间。此后,明清两代有涨有落,大概在“石粮千文”的水平上下波动。(《后汉书·礼仪志》记:“权水轻重,水一升冬重十三两。”十六两为一斤。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换算下来,一石谷米重约七十至八十斤。)

古代一般以麻、葛之织品为布,丝织品为帛,因以“布帛”统称供裁制衣着用品的材料。布帛是仅次于粮食的民生物品。布帛早已成为商品,由于它具有比较稳定的价值,民间已将它作为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赋予它一定的货币功能。在征调布帛的同时,布帛又成为货币。王莽时“货币杂用布帛金粟”,布帛开始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东汉末,谷帛取代金属货币成为主要货币,曹魏更以“谷帛为市”。两晋南北朝并出现绢帛排斥其他实物与金钱兼行为币的明显趋向。到唐代,封建政权多次申明,对绢布绫罗丝绵诸物在市场交易中,“令钱物兼行,违者科罪”。布帛的法定货币地位始终稳定。国家征调的大量绢布,除直接使用一部分之外,大部分是要进入市场的。征调布帛与布帛货币化相配套,更增进了布绢与市场联系的必然性。据《居延汉简》,每匹布的价格都在200至400钱之间,丝织品每匹可以达到600到1000钱。汉代的布价一般为匹二三百钱,帛四五百钱,缣六七百钱,素七八百钱,练则要千钱以上。帛、缣、素、练是等级不同的丝织品,一般丝织品为帛,细绢为缣,洁白的生绢为素,熟丝柔软洁白为练。唐代实行“钱帛兼行”,布帛和铜钱一齐流通。《新唐书·食货志》载:“贞观初……绢一匹易米一斗;至四年,米斗四五钱。”《旧唐书·郭无振传》载:“〔武后时,〕甘州刺史李汉通开置屯田,尽其水陆之利。旧凉州粟斛售至数千,及汉通收率之后,数年丰稔,乃至一匹绢、粟数十斛。” 同是谷物价格,前一则以绢表其贵,以钱表其贱;后一则反是。这说明谷物有两个价格:铜钱价格和绢帛价格 宋代纺织业以丝、麻为主。两宋都城都是全国最大的纺织中心,除了朝廷官办的纺织业具有规模大、制作精、分工细的特点外,民营纺织业也十分繁荣,尤其是两蜀、江西、两浙等地,更为发达。杭州彩帛铺出售的以全国各地名品与杭州土特珍品为多。丝绸主要有苏州的织锦(称为宋锦)、建康(今江苏南京)的云锦、四川的蜀锦、婺州的精罗、越州(今浙江绍兴市)的越罗、亳州(今属安徽)的轻纱等。宋代丝织品的质量提高,价格必然超过汉唐⑨。布帛根据质量每匹价格在1贯钱上下。绢价在北宋徽宗元符前,每匹约为1贯;大观到绍兴初年,每匹2贯;南宋绍兴至乾道时期,每匹为1至4贯。布价宋真宗时期,每匹约为150—300文;仁宗时期,每匹约300文;神宗时期,每匹约400—450文;南宋时期(公元1127—1279年)为500文,甚至高达1—2贯。(《汉书·食货志下》载:“布帛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⑩金属货币和实物的价比大致为:一两白银,相当一贯钱,或一匹布帛,或一石粮(11)。

注释:

魏晋南北朝时期,“过”紧跟在别的动词后的情况比先秦、两汉时期大量增加,其他动词的种类也有所增加,如“来”“行”“飞”“经”“送”等。且“过”出现在位移动词之后,作趋向补语,表示动作行为的趋向,这是“过”由连动式虚化成前一动词的趋向补语。但其中也有大量连动关系。

①王雷鸣:《历代食货志注释》,农业出版社1984年版。

②③⑦欧阳修等纂:《新唐书·食货志四》,中华书局1957年版。

④钱小安:《中国货币政策的形成与发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⑤⑥陈岱孙主编:《近现代货币与金融理论研究》,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⑧曹尔阶、李敏新等著:《新中国投资史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年版。

⑨钱城编著:《中国货币知识百题》,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1

1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12)张履鹏:《农业经济史研究》,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责任编辑韩成军

F83

A

1007-905X(2011)02-0124-04

2010-12-28

史自力(1961— ),男,河南兰考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名古屋大学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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