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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证据法的演变

2011-04-13郭明月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3期

郭 明 月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 300071)

春秋战国时期证据法的演变

郭 明 月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 300071)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发生剧烈深刻的变化,各种法律制度也相应发生着变化。在诉讼法领域,作为诉讼法核心内容的证据规则也随着社会的变化、价值观的不同而发生着变化。春秋战国时期重视对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在诉讼活动中,春秋时期宗法、礼治因素发挥着重要作用,战国时期国家权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成就的作用增强。春秋时期诉讼证据简单、粗疏,战国时期诉讼证据趋向于细密化、制度化,并为后世所承袭,对中国古代诉讼证据的发展演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诉讼;证据;历史分析

证据规则是诉讼法的核心内容,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进行的。对于中国古代证据制度,学界已多有论述,但是关于先秦时期证据状况的探讨较少。本文试探索春秋战国时期在证据规则方面的发展演变及其借鉴意义。

一

春秋时期,在证据的种类、收集审查方法等方面简单、粗疏,主要使用物证、书证、言词证据、神示证据和五听法审理案件,战国时期在继续沿用上述规则的同时,更有发展和变化,证据种类多样化,并且注意综合运用各种证据,证据规则趋向于细密化、制度化。春秋战国时期证据规则的发展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在收集、审查、运用证据审理案件时,除了使用物证、书证、言词证据和五听法审理案件外,也存在着运用神示证据裁决案件的现象,但是神示证据与以人类知识获取的证据在裁决案件中的作用在春秋战国时期处于此渐消彼渐长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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