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兽药GSP
2011-04-13孔晓锋魏磊
兽医导刊 2011年5期
孔晓锋,魏磊
(新疆兽药饲料监察所,新疆乌鲁木齐 830063)
解析兽药GSP
孔晓锋,魏磊
(新疆兽药饲料监察所,新疆乌鲁木齐 830063)
2010年1月4日,农业部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GSP),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以3号部长令形式予以颁布。
兽药GSP的颁布是依法加强兽药监管、规范兽药经营活动的重大措施和法制基础,标志着我国对兽药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兽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对生产、经营条件都有特殊的要求,只有对每个环节都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才能保证兽药质量。兽药GSP就是在兽药流通过程中,针对企业的行为,对兽药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防止质量事故发生,保证兽药符合质量标准的一套管理标准和规程,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兽药经营企业,保证向用户提供合格的兽药。
本规范共九章三十七条,主要对兽药经营活动的场所与设施、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采购与入库、陈列与储存、销售与运输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了帮助兽药经营企业了解规范的主要内容,特将本规范的要点解析如下。
兽药GSP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兽药经营企业。此外,承担国家强制免疫疫苗等生物制品分发任务的动物防疫机构,虽然为非企业单位,但为确保兽药质量以及动物防疫机构承担的强制免疫活动能依法进行,动物防疫机构依法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也应当遵守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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