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志士万福华的经济思想与实践初论
2011-04-13苏全有马君鹏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1期
苏全有,马君鹏
(河南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辛亥志士万福华的经济思想与实践初论
苏全有,马君鹏
(河南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万福华作为辛亥志士,学界对他的关注点集中在1904年刺杀王之春事件上,以致其经济思想与实践活动受到漠视。其实,清末民初多有经济主张者,也不乏实践活动者,然而将二者集于一身且至为成功的人物则较少,万福华就是其中的代表。万福华的经济思想,之一是财政思想,包括国民财产捐公债票、国民盐口捐、国税与地方税之区划三个方面;之二是振兴生产,包括发行公产纸币、组织合群生产公司两方面。他的实践活动主要体现为1915年到1919年的绥芬河垦边,并与其前期十多年的丰富实践形成有机整体。
万福华;经济思想与实践;绥芬河
清末民初,万福华以刺杀广西巡抚王之春而名震一时,此乃学界的关注所在[1],然综观万福华的一生,他并非仅仅是辛亥志士,还是一位杰出的经济思想家、实业家。他既有针砭时弊的经济思想,又有躬亲实业救国的垦边实践,这在当时实属难能可贵。没有万福华,就没有今天的旅游胜地逍遥津;没有万福华,就没有今天的北方明珠——绥芬河市。在《绥芬河市志》里记载着这样的一句话:“万福华是绥芬河历史中家喻户晓的人物,言之必敬称‘万大人’,其事迹与绥芬河的历史形成血肉相连的关系,言绥芬河历史,是必言万福华的……”[2]概而言之,万福华与绥芬河、东北开发乃至清末民初的经济与政治,息息相关。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