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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代诗歌章法理论

2011-04-13张胜利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1期

张 胜 利

(烟台大学 人文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论古代诗歌章法理论

张 胜 利

(烟台大学 人文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文体是研究章法的思维向度。“章”是遵循法度秩序的形式并能使情志得到彰明。诗歌章法是研究生气流动的诗歌整体的法度,它从显性形式和隐性形式两个层面研究诗歌文本整体有机结构的组合方式或形成诗歌文体整体风貌的结构形式。

章法;脉;势;文体;中国文学批评

诗歌章法是探讨诗歌整体结构与内部组织规律的法度或法式。大体在秦汉之前,“章”乃完整诗篇的有机组成部分,一首完成的诗歌是为“篇”。如《诗经》又称为“诗三百”或“三百篇”。每篇古诗,所包含的“章”数不等。“章”为相对独立完整的单元。但由于思想情感或庄重严肃或沉郁顿挫,需要反复申引才能淋漓尽致地表达清晰或彻底得到宣泄,因此由多章构成的诗篇,往往每章仅换一字或几字,在相同的音乐旋律下,使思想和情感不断深入,形成复踏的艺术结构。在此,“章”是有机统一的“篇”的组成部分。先秦两汉至六朝,“文学”在大部分情况下,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即泛指文教、文化修养,诗歌与学术或思想著作,都可用章或篇来表示,如《汉书·艺文志》云:“《周书》七十一章。”张舜徽按曰:“彼称为七十一章者,篇与章古人通用,犹之《急就篇》,后人亦称《急就章》耳。”[1]在学术思想类著作中,篇往往与章通用。

汉魏以来,审美意识的发展和自然的发现,具有现代意义的审美的、抒情的、语言艺术的文学作品大量涌现,无论是汉代乐府、古诗十九首,还是魏晋南北朝三曹、七子、嵇康、阮籍、谢灵运、陶渊明、鲍照等人的诗篇,多由一章组成,独立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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