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女教书《女论语》相关问题考论
2011-04-13郭丽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1期
郭 丽
(南开大学 文学院,天津 300071)
唐代女教书《女论语》相关问题考论
郭 丽
(南开大学 文学院,天津 300071)
唐代宋若莘著、宋若昭注的《女论语》为现存唐代两部女教书之一。此书作年约在贞元元年或稍前,宋氏姐妹的生年约在宝应元年至永泰元年之间。宋以后典籍出现了较多将《女论语》作者误载为宋若昭的现象,这既与宋若昭在宫中的身份和地位远远高于其姊宋若莘有关,也与由此导致的宋若昭在民间的影响更大有关。
唐代;女教书;《女论语》
宋若莘、宋若昭姐妹的《女论语》为唐代现存两大女教书之一,其主要内容是训示女性为女、为妻、为母的行为处事原则,由此可以窥探唐代女性教育的基本内容。综观现有研究成果,关于宋氏姐妹生平及《女论语》的作年等问题尚有继续深入的空间。有鉴于此,笔者不揣谫陋,尝试对其中涉及的问题做一粗浅探析,以就教于方家。
一、宋氏姐妹的生年及《女论语》的作年
宋氏姐妹的生年,两《唐书》本传未载。高世瑜认为约在公元760-775年之间[1]218。对此,笔者尚有些许浅见,略陈如下。
《旧唐书·宋若昭传》载:“(庭芬)生五女,皆聪慧,庭芬始教以经艺,继而课为诗赋,年未及笄,皆能属文。”[2]2198《礼记·内则》亦载:“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集解》曰:“此九年之内……兼男女而言者也。”[3]768可见,古代社会无论男女,10岁以前学习内容都是一样的,均为日常生活常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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