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项目实施中种畜禽引进原则及应注意的问题
2011-04-13孙舜保青海省循化县畜牧局811100
山东畜牧兽医 2011年8期
孙舜保 (青海省循化县畜牧局 811100)
畜牧业项目实施中种畜禽引进原则及应注意的问题
孙舜保 (青海省循化县畜牧局 811100)
青海省政府为改变农村山区贫困面貌,进一步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加快脱贫步伐,继实施《西繁东育》项目后,又实施了《整村推进》项目,也就是选择某村,根据该村实际和村民意愿,提出某一项发展项目(包括餐饮业、运输业、种植业、畜牧业等),经逐级审核,最后由政府从整村推进项目资金中拿出一定资金进行统一规划和实施。此举在生产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加快了脱贫步伐,使许多项目实施村和村民的生产生活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是一利国惠民的善举。但在循化县实施该项目的畜牧业子项目时,由于有关部门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不办理合法审批手续,擅自调运种畜,最后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给国家和当地老百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本次事件给大家一次沉痛的经验教训,提醒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严格依法行政。
1 案例基本情况
2005年7月13日,循化县从某省养殖场引进135头秦川牛,运输至循化县某乡某村,牛只进村前,有关工作人员找到该乡兽医站,要求验收签字,乡兽医站人员要求出示有关审批手续及相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提出要隔离观察14d后才能与当地牛群混养的技术要求,有关工作人员在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情况下,也未听取兽医技术人员的建议,就将运来的135头牛直接发放到农户家中混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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