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区改制进程中社区治理结构的变迁
2011-04-13郭风英陈伟东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1期
郭风英,陈伟东
(华中师范大学 政治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单位社区改制进程中社区治理结构的变迁
郭风英,陈伟东
(华中师范大学 政治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单位体制下,社区管理单位化。国家凭借对权力和资源的垄断,使单位结构化于国家行政体系之内,形成社区管理空间单位化、管理组织科层化、单位功能全能化和管理主体单一化的管理体制。20世纪80年代以来,体制改革的逐层推进和社会结构的“国家、市场、社会”三元分化,推动了单位社区改制。单位社区改制催生多元治理主体、型塑新的社区治理方式,社区治理逐步走出单一治理的困境,超越国家原有行政体制的框架,跨越“国家、市场、社会”,这也是实现社区治理转型的一个必要选择。
单位社区;社区改制;治理转型
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1]。把治理理论应用到社区管理中,即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由政府、居委会、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推进社区持续发展的活动,就是社区治理。社区治理强调多元参与主体的互动、合作,即国家与社会、政府与非政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等之间的合作。单位体制下“单位就是社区,社区在单位内化”[2],社会事务单位化,国家通过单位对城市基层社会进行整合与控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单位瓦解,我国社会结构逐步出现了“国家、市场、社会”三元分化,原来“单位办社会”所负担的多元化职能逐步向社区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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