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式:修辞学、辩证法和逻辑学的关系纽结
2011-04-13武宏志张海燕
武宏志 张海燕
在古希腊和罗马,论式(topos/topoi,locus/loci,argument schemes)①topos(复数topoi),locus(复数loci),argument schemes以及相关词语怎么翻译颇令人踌躇。topoi的中文译法有:论题(徐开来:1990),主题(颜一:1994),部目(罗念生:1991),论式(顾曰国,1990:22;袁影,2010:100),话题(刘亚猛:2008)等。从topos一词最初的隐喻意思(地点,位置)来看,“正位”最贴近原意(方书春,1961:296,1981:153-154)。但是,从本质来看,topos对应于当今的argument schemes(论证型式),所以,要选择一个既反映topos的核心意思又易于理解的译法,“论式”为最佳。不过,为不至于引起命名上的混乱,本文对历史文献名称沿用旧译。是辩证法或辩证推理的基本战力装备;是修辞学跃升为理性说服的催化剂;是逻辑学科版图的另一片新天地。而在当代,论式助推论证研究三学科——辩证法、修辞学和(非形式的)逻辑走进人工智能前沿。论式更使法律修辞学、法律辩证法和(非形式的)法律逻辑在法律论证理论的大旗下,各显其能:辩证法看重论式作为消除意见分歧手段所依靠的宏观结构(对话)和程序规则;修辞学侧重论式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听众的因素(如听众接受的论式),故而多是适用论式的描述;(非形式的)逻辑学则强调论式显示合理性(reasonableness)的规范力,因而更多地关注论式规范力发挥的条件(反映为一系列批判性问题)。
古希腊的社会结构和文化是修辞学、辩证法和逻辑的共同源头。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条线索:早期的法律修辞学尤其是智者的法律修辞学,首先刺激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辩证法的建立;其后亚里士多德对辩证推理的系统研究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