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低工资法的经济学反思
2011-04-13邓春玲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年4期
关键词:标准
邓春玲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劳动就业与人力资本开发研究中心,辽宁 大连 116025)
最低工资制度在西方国家已推行了100多年,我国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也有17年时间了。但最低工资制度自开始设立起就一直处于各方争议之中,其中经济学家的分歧点主要集中在最低工资法对就业和失业的影响上,与此同时涌现出大量关于最低工资的研究成果。以此为背景,我们对国内外关于最低工资的理论及观点进行归纳整理,并梳理其理论逻辑,力求在全面理解最低工资影响的基础上,提出我们的观点。
一﹑国内外经济学界关于最低工资的研究
(一)国外经济学家对最低工资的界说
国外对于最低工资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其中不乏理论与实证研究。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40年代,经济学界对最低工资的研究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当属斯蒂格勒1946年发表的 《最低工资立法经济学》。他认为,如果政府干预劳动力市场的供给与需求,使最低工资高于均衡工资,劳动力的供给会大于劳动力需求,企业愿意招用的劳动者人数少于愿意就业的劳动者数量,社会将会出现失业。此时政府为减轻失业的压力采取扩张性的政策来刺激经济增长,又会导致价格水平提高使实际最低工资下降,就业暂时增加。但当实际最低工资下降到一定程度时,政府又不得不提高最低工资,结果形成恶性循环。而如果最低工资低于均衡工资,虽然对就业不会产生影响,却会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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