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苏雅与“昆明教案”新探
2011-04-12李元鹏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5期
李元鹏
(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贵阳550001)
庚子年间,法驻滇领事方苏雅因违反《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强运军火”[1]入滇,致使滇省民众“疑愤”、不满,放火烧毁了德、法教堂,酿成了“昆明教案”。对于方苏雅与“昆明教案”的问题,有的学者把方苏雅“强运军火”当作法国殖民者“野蛮罪行”加以严厉谴责,有的学者将滇省民众的“反洋”“仇教”视为英勇行为加以赞扬,有的学者则着力批判滇省地方官员两面派的“卑鄙”行径。学界前辈的研究予人启发良多。但是,笔者仍有诸多疑问:方苏雅为何携带武器入滇?从方苏雅强运武器入滇至“昆明教案”爆发,中法方经历了怎样的冲突过程?以署理云贵总督丁振铎为首的滇省地方官员到底扮演了何种历史角色?为此,笔者不揣浅薄,撰文谈谈自己的看法,以就教于方家。
一
昆明教案,作为一个突发性的事件,其直接原因在于方苏雅携带武器入滇,并以武力威胁、抢回被扣之枪支。但是,在方苏雅“强运军火”的问题上,滇省官员与法方官员各执一词,坊间传闻亦众说纷纭。因此,有必要认真考察研究,以辨真伪。
按照署理云贵总督丁振铎的说法,光绪二十六年四月初五日(1900年5月3日),方苏雅等“马驮三百余件”“行李”来到蒙自海关,拒不接受海关人员检查,欲强行闯关。经蒙自海关税务司声明海关章程后,方苏雅留下“四十六件”装枪长箱暂存“蒙领署”,带着余下二百余件“行李”强行闯关。四月十三(5月11日),方苏雅一行抵达省城昆明,厘金局又从其随行的行李中查出军火“二十六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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