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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农会思想探析

2011-04-12李永芳

关键词:农民协会农会孙中山

李永芳

(河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河南新乡453007)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的研究著述可谓汗牛充栋,但大凡是以政治活动以及实业主张乃至农业近代化思想等为视角,而对其倡办农会组织以振兴农业、改造党务以推进革命进程的思想则至今尚无见有专论,本文就此做一初步探讨,以期有助于同仁对孙中山思想研究的进一步加深。

一、孙中山早期倡建农会以改良农业的思想

早在1890年,孙中山在《致郑藻如书》中就倡言仿照西方组织农会以振兴农业,指出“今天下农桑不振”,为害“亦已甚矣”,亟宜谋求改良之策,“道在鼓励农民,如泰西兴农之会,为之先导”[1]1-2。此后至1895年,他又先后撰写了《农功》(1891)、《上李鸿章书》(1894)、《拟创立农学会书》(1895)等文章,进一步强调,“民间讲求学问之会,无地不有,智者出其才能,愚者遵其指授,群策群力,精益求精,物产于以丰盈,国脉因之巩固”,并对农学会的主要职能进行了原则上的规定:“首以翻译为本,搜集各国农桑新书,译成汉文,俾开风气之先。即于会中设立学堂,以教授俊秀,造就其为农学之师。且以化学详核各处土产物质,阐明相生相克之理,著成专书,以教农民,照法耕植。再开设博览会,出重赏以励农民。又劝纠集资本,以开垦荒地。此皆本会之要举也。”[1]24-25

孙中山倡建农会以振兴农业的思想根源为:首先,这是来自其“生而为贫困之农家子”的情结。孙中山的家境从祖辈起就非常贫寒。祖父孙敬贤是一个没有土地的佃耕农。父亲孙达成除了靠租种两亩半田之外,兼做村中更夫以维持家计。尽管一家人终岁辛勤劳动,也只能勉强维持着半饥半寒的穷困生活,“很难吃上米饭,以番薯为主要食粮”[2]2-3。孙中山自幼即“亲见佃田者之痛苦”,“早知稼穑之艰难”[2]25。后其兄孙眉因家庭贫困到美国旧金山谋生,经多年辛苦劳作而在当地办起一个农场,使家庭生活逐渐好转,此举对孙中山触动甚大,在其思想深处埋下了发展农业可以富裕的种子[3]。

其次,是源于孙中山博览中外农学书籍的知识熏陶。孙中山在伦敦蒙难留欧两年期间,“游学之余,兼涉树艺,泰西农学之书间尝观览,于考地质、察物理之法略有所知” 。从其故居藏书可以看到此时他对西方农业方面的书籍浏览甚多,如爱·赫·史密斯的《中国乡村生活》、弗·西伯哈的《英国村庄》、赫·杰史梅恩的《东方与西方的村庄》等[5]。冯自由在《革命逸史》中亦有记载,孙中山“在己亥年间,与章太炎、梁启超及留东学界之余等聚谈时,恒以我国古今之社会问题及土地问题为资料。如三代之井田,王莽之王田与禁奴,王安石之青苗,洪秀全之公仓,均在讨论之列”[6]。由此可见,孙中山对中外农学书籍的博览,为其农业思想的形成奠定了丰厚的学理基础。

再次,是孙中山对多年来国人寻求自强富国之路的感悟。鸦片战争以后,尤其是甲午战争以后,孙中山等有识之士逐步认识到,单纯学习外国的“船坚炮利”和走“振兴实业”的改良道路决不能救亡图存,“农桑之大政,为生民命脉之所关”[1]17-18。“以农为经,经商为纬,本末备具,巨细毕赅,是即强兵富国之先声,治国平天下之枢纽也”[1]5。

需要指出的是,孙中山早期所倡导建立的农会,主要还是一种旨在研究农业科学技术、“破旧例愚民抑遏之风,开维新聚众讲求之业”[7]的学术团体。同时,亦不乏是一个以此为掩护而“交结官绅,以进行革命工作”[8]的活动机构。

二、孙中山后期发展农会以改造党务推进革命进程的思想

如果说孙中山早期所倡导建立的农会是一种旨在农业改良的农民团体的话,那么,其在后期所践行组建的农会则被赋予了极大程度上的政治色彩。

十月革命及五四运动后,在苏俄与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孙中山的思想开始发生转变,越来越意识到以往革命失败是因为没有充分发动群众,“国民革命之运动,必恃全国农夫工人之参加,然后可以取胜”[9]16。1919年10月,孙中山将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此后,开始逐步接受了苏俄共产党的建党方针,视工农大众为扩展革命势力的基础,即农民组织化成为国民党自身革命化的政治需求。“迄今我和国民党都还没有能够同农民建立联系,这是国民运动中的一大疏忽”[10]499。至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一大召开,孙中山在对国民党的不断改组过程中,其“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的政治文化形态和苏俄式的建党组织制度愈益强化[11]。改变国民党作为精英党的局限性,扩大党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实现农民组织化,已成为国民党自身革命化的政治需求[12]48。

国共合作实现后,两党存在的重要的一点共识就是“扶助农工”,即促进政党力量与具有翻身需求的工农大众相结合,壮大革命势力,推进革命进程。而中国共产党显然在这方面取得先机,自1921年9月领导创建浙江萧山衙前农民协会之后,到1923年9月,广东海丰赤山农民协会、湖南衡山岳北农民协会等相继建立,旋即农民协会成为农村社会中一支不可忽视的组织力量。而此时正急于学习苏俄建党模式的孙中山,对于共产党在群众运动方面取得的这一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期待通过与共产党的合作能够给国民党带来积极的变化,同时也期望能够通过农民组织化建立国民党与农民的紧密联系,壮大国民革命的群众力量。

孙中山后期发展农会以改造党务推进革命进程的思想,大致可概括为以下方面。

一是确定政纲、发布宣言,成立中央专门领导机构。孙中山主持的国民党一大对农民问题进行了专门讨论。在大会通过的《对于农民运动之宣言及政纲》中,强调中国国民党对待工农运动的态度应该是“一方面当对于农夫工人之运动,以全力助其开展,辅助其经济组织,使日趋于发达,以期增进国民革命运动之实力;一方面又当对于农夫工人要求参加国民党,相与为不断之努力,以促国民革命运动之进行”[9]16-17。在随后召开的国民党一届一中全会上,成立了有中国共产党人林祖涵、澎湃、阮啸仙、罗绮园等人参加的国民党中央农民部,由林祖涵任部长,澎湃任秘书[13]67。会议明确规定了农民部成立后的工作重心是要在各地建立农民协会,建立农讲所以培养农村干部等。会后不久,又相继创办了《中国农民》(月刊)、《农民运动》(周刊)等刊物,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还规定每月拨1.8万元作为全国农民运动经费[14]。为了辅助农民部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还决定组织成立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由林祖涵任委员长。在该委员会中,共产党人占了大多数,并担负着指导农民运动的实际责任[15]191。

1924年,孙中山领导的广东革命政府曾先后两次发布对农民运动宣言,号召“应即时组织农民协会,此种农民协会之性质,为不受任何拘束完全独立之团体”。农民协会“可依军队形式组织农民自卫军”。“农民协会拥有警告、控告以及代理地税之征收及解决地税问题之权,但无直接行政之权”。“各级农民协会对于横暴官吏,有请示罢免之特权”;“农民协会得派代表至各地方或中央政府各机关之农务会议讨论各种农业问题,如整理水利、救济灾荒、信托借贷及农民教育等”[9]145-148。1926年9月,国民党又发布了第三次对农民运动宣言,再次“明白表示政府自始至终,实行以往之宣言,尽力保护农民利益,协助其组织之发展”[9]40-42。

二是举办农民讲习所,培养农民运动骨干。为了促进农会组织的广泛建立和农民运动的全面开展,1924年6月30日,在孙中山的主持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农民运动第一步实施方案》,决定“组织农民运动讲习所,以一个月为讲习期间”[16]。据史料记载,从1924年7月至1926年9月,以国民党中央农民部的名义,由共产党人主持,先后在广州开办了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历时两年之久,共计招收 930人,毕业 797人[17]。这些毕业学员分赴各地后,为促进全国农民协会的组织建立和农民运动的蓬勃开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再次是批准颁布《农民协会章程》。1924年6月25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将农民部拟定的《农民协会章程》呈请孙中山核准。其呈文谓:“本会以为欲实现本党对内政策所列举之农民政策,一方固应由政府以政治之实施,为贫苦之农民实施解放;一方尤赖贫苦之农民能建立有组织、有系统之团体,以自身之力量而拥护其自身之利益。”[18]该章程共计15章83条,其中明确规定农民协会的宗旨是“农民协会为本三民主义解放劳动阶级之志意,合全国受压迫之贫苦农民而组织之。其目的在谋农民之自卫,并实行改良农村组织,增进农人生活”[19]。孙中山亲览后批准了这一章程。该章程的颁布,不仅为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的建立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文本依据,而且意味着国民党对于共产党先期创立的农民协会的正式认可。

最后是派遣农运特派员深入农村,扶助共产党发展农会组织。譬如,在广东省,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在其制定的初期农民运动计划中,即择定广州市郊及附近条件较好的顺德、广宁、中山、佛山、东莞、鹤山等县市作为实施试点,先后派遣了20多名特派员前往组建农民协会组织[15]203。另据1926年9月中央农民部报告,时有特派员92人,除6人在广西外,其余86人均在广东工作[20],从而推动了该省各地农民协会组织的迅速发展,使之首先成为全国农会组织最发达的省份和全国农民运动的中心。

国民党及革命政府的政策支持,无疑对中共直接领导下的农会组织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促使农民协会随着北伐的推进迅速由广东向两湖、江浙及北方扩展,使全国大多省区均有农民协会之组织。到1927年6月底,已成立省级农民协会5个,县级农民协会201个,区级农民协会1102个,乡级农民协会16144个,村级农民协会4011个,总计会员达9153093人[21]。同时,1927年4月还成立了全国农民协会临时执行委员会,从而形成了一个由全国、省、县、区及乡级层层连接的直属组织系统,为第一次国民革命轰轰烈烈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三、孙中山农会思想的历史意义及其局限性

从目前所查文献资料来看,孙中山可谓是我国近代史上组建农会的最早倡言者。其在1890年即已提出仿效“泰西兴农之会”以改良农业的主张,无论是对于之后1896年我国近代最早的民间性质的农业学术研究团体——上海农学会的建立,还是对于1907年7月我国近代最早的具有社团“法人”地位的农会组织——直隶农务总会的诞生,抑或是对于推动我国农业科学技术近代化的历史进程,均具有重要的思想影响和历史作用。他在后期倡导组建并扶助共产党发展农会组织等举措,对于以实现国民党自身革命化、推进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等的积极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我们在充分肯定孙中山农会思想积极意义的同时,仍应看到其存在着的明显的历史局限性。这不仅表现为他在前期倡办农会主张并未在实践中付诸实施,更重要的是,其后期发展农会以改造党务推进革命进程的思想呈现着明显的矛盾性。

首先,孙中山虽然对于共产党领导创建的农民协会予以认可,但并不认同其较为激进的革命路线。1924年8月,孙中山在广州农讲所第一届学生毕业礼暨第二届新生开学礼的演说中,一方面倡导农民干部宣传联络,让农民了解自己的痛苦,另一方面又要求大家必须“谨慎”,要让农民与政府合作来解决与地主之间的矛盾。他说:“大家此时去宣传,一定要很谨慎,只能够说农民的痛苦,教他们联络的方法。”“你们要联络全体农民来同政府合作,慢慢商量来解决农民同地主的办法。”[10]499-501孙中山对于农民协会斗争方式所采取的这种保守态度,在其1926年6月与鲍罗廷的谈话中亦有反映:“在目前农会的组织状况下,进行任何反对地主的鼓动都是策略上的错误,这会使地主先于农民组织起来。”[10]499

其次,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中央虽然鼓励农民协会组织农民自卫军,但并没有放弃对地主绅士所把持的民团武装予以维护的方针。第一次国共合作实现后,国民党中央曾多次发表宣言,鼓励兴办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但对地主绅士所把持的民团武装则并未采取任何制裁措施,使其成为正在兴起的广东等地农民运动的一个强大的对立面。商团事件发生之后,国民党和革命政府虽然对摧残农会的一些民团实行了打击和限制,但仍“没有放弃对整个民团维护扶持的方针。国民党党政军内敌视农民运动的势力则庇护和支持民团,打击和压制农会农军。北伐后这股势力在县以下地方取得压倒性优势,令所有解决民团与农军冲突的办法都得不到执行,并最终将国民党引上镇压农民运动之路”[12]64-65。

再次,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虽然对于共产党直接领导的农民协会予以扶持,但并不认同其准政权的革命性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型农会组织一经建立,就显示出了以广大贫苦农民为主体、以推翻封建地主政权为宗旨的农民政权性质。1921年9月,衙前农民协会所制定的章程即鲜明地宣布:“本会与田主地主处于对立地位。”[22]1923年前后,广东海丰等地农民协会所采取了“对付田主”及“对付官厅”的策略,其目的就是“使农民有经济斗争的训练及夺取政权的准备”[23]。但是,对于孙中山所领导的国民党而言,其支持农民协会组织扩展的目的是要改造国民党的群众基础,因而尽管其宣布农民协会“为不受任何拘束完全独立之团体”,但对于令其感到超越正常秩序和职权范围之外的农民协会的暴力斗争路线和政权性质则并不认同。“就孙中山建国方略的‘军政’、‘训政’、‘宪政’的分段设计,这种情形在军政时期为可用,但并不适于训政时期的政治要求”[12]55。国民党的理想是利用农民协会这一组织形式,“联络全体农民来与政府合作”,农民协会“但无直接行政之权”[24]。尤其是当1925年3月孙中山逝世之后,随着国民革命高潮的到来以及“一切权力归农会”局面的形成,“从中层以上社会至国民党右派,无不一言以蔽之曰:‘糟得很。’”指责农民运动是“是痞子运动,是惰农运动”[25]。而1926年4月国民党二大关于《肃清共产分子案》的通过,则标志着国民党对共产党直接领导的农民协会态度的根本转变,即从心存疑虑变为公开“声明共产分子假借本党活动”[13]419,并在其随后开展的清党运动的同时对农民协会也进行了清算,致使各地农运骨干遭到血腥屠杀,农协组织受到严重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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