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素”学说值得商榷
2011-04-09王强
环球中医药 2011年1期
王强
以湖南中医药大学朱文峰教授等为代表的部分中医研究者提出了关于“证素”的概念,主张建立“证素辨证新体系”[1,2],近年来该说已被中医界广泛接受和传播[3]。笔者最初也曾赞成此说并有所引用,但通过进一步实践及深入思考,感觉此说值得商榷之处甚多,亟须提出来与同道加以讨论。
朱文峰教授等定义“证素”为“构成证(名)的基本要素”、“辨证诊断不可再分解的基本诊断单元”,提出“临床常见的证(名)都是由‘病位证素’与‘病性证素’组合而成,如肝胆湿热的‘病位证素’是肝、胆,‘病性证素’是湿、热”。朱文锋教授将基本证素确定为病位、病性两大类,共60项左右。“其中病位证素约30项,分空间性位置和层次(时间)性位置。空间性病位有表、半表半里、心、心神(或称脑)、肺、脾、肝、肾、胃、胆、小肠、大肠、膀胱、胞宫(精室)、鼻、耳、目、肌肤、筋骨、经络、胸膈等;层次(时间)性位置有卫分、气分、营分、血分、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等。病性证素约30项,主要有风、寒、暑、湿、燥、火热、毒(疫疠)、脓、痰、饮、水、食积、虫积、气滞、气闭、气虚、气陷、气不固、血虚、血瘀、血热、血寒、阴虚、亡阴、阳虚、亡阳、阳亢、阳浮、津液亏虚、精髓亏虚等”。上述“证素”说,对于中医临症的所辨脏腑,是作为“病位证素”中的“空间位置”这样一些“不可再分解的基本诊断单元”,来认定其“本质”的。那么,且首先讨论一下所谓的“病位证素”中五脏等的本质。
1 从五脏的本质驳“证素”学说
众所周知,脏腑被称之为中医基础理论体系的核心概念,其内涵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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