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利润分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1-04-09刘美娟朱天泽孙利华
中国药业 2011年14期
刘美娟,朱 琳,朱天泽,孙利华
(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016)
药品要发挥预防、诊治疾病、保障和促进人们健康的作用,离不开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的支撑,而这4大环节各自的特点不同,客观上要求药品的利润合理地分布其间。违背客观要求的利润分布状况将制约和影响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并最终影响国民的合理用药。笔者通过分析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特点及其客观要求,并借鉴发达国家的药品利润在4大环节的分布状况,指出我国药品利润分布存在的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为促进我国药品利润的合理分布提供参考。
1 药品利润分布的客观要求及国外概况
与一般商品相比,药品研发具有国际公认的“三高一长”特点,其成本之高、风险之大尤为突出。药品生产过程中的高质量保证使得生产成本较高。药品的流通和使用环节虽然与一般商品相比具有较为突出的特殊性,但特殊之处并不主要体现在药品本身的成本方面。药品在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成本特点总体上呈依次降低态势,药品利润在这4大环节的分布应符合成本分布的客观要求,要在药品研发和生产环节占有较高的比例,才足以保证和促进医药产业的发展。
据美国连锁药店协会(NACDS)统计,在美国,2004年药品每100元销售收入中,制药企业获得76.5元,批发商获得3.4元,零售商获得20.1元,药房收入仅占医院总收入的5%[1];在法国,药品利润分配比例是,制药企业占64.9%,批发企业占6.3%,零售企业占25%,税负占3.8%[2];……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