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一部判决制度之门
2011-03-31马德志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4期
马德志
(上海交通大学 凯原法学院 ,上海 200240)
打开一部判决制度之门
马德志
(上海交通大学 凯原法学院 ,上海 200240)
一部判决,即法院对当事人主张可分的权利义务或实体请求之一部分做出的终局性判定,是特定诉讼情境下具有终结诉讼系属效力的终局判决的其中一类。作为一种裁判方式,一部判决体现了诉讼中当事人诉权与法院审判权的共同要求,有助于诉讼及时高效、从容稳健地顺利谢幕。然而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9条相关规定过于笼统、“含蓄”,令研究者因法条“犹抱琵琶半遮面”深觉“意犹未尽”,司法实务中亦难以准确适用。追求诉讼效益与程序正义的当代民事诉讼实务,期盼民事程序立法对一部判决裁判制度更具针对性的清晰规范。
一部判决;诉讼合并;裁判脱漏;中间判决;一部请求
一、一部终局判决内涵阐述
从诉讼理论上概括地讲,法院就系属中的事件之全部或一部以完结该审级的审理为目的所作出的裁判称为终局判决。而作为终局判决之一种,一部判决又称部分判决,是诉讼标的之一部(或数诉讼标的之一)达到可裁判之程度,法院以终结该部分诉讼在该审级之系属为目的的判决。[1]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所提之诉讼请求已达到可以裁决的程度,法院通常应当不迟延地终结辩论并做出终局判决,而在争点繁杂、举证困难、标的合并的诉讼案件中,法院常常将当事人之一部诉求分离出来先行裁判,如此,可以力避诉讼延宕,明晰案件争点,使当事人之权益尽快通过确定终局判决获得救济。……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