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报道中媒体的社会责任
2011-03-31黄曼青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5期
关键词:受众
黄曼青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口岸商贸学院,广东 广州 510800)
灾难报道中媒体的社会责任
黄曼青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口岸商贸学院,广东 广州 510800)
灾难报道中新闻媒体应在新闻价值与科学规律、伦理道德之间找到契合点,并最终成为维护国民精神的平台,坚守媒体应尽的社会责任与道德操守。
专业;客观;人性;社会责任
一、新闻价值与科学规律、伦理道德之间的契合
近年来,灾难事件频繁发生。从新闻价值来讲,特大灾难无疑是新闻媒体的富矿,采写、报道是新闻媒介应尽的责任,媒介是沟通政府与受众之间的桥梁。但是,报道方式的失当,过分的挖掘与渲染,有失新闻道德底线的处理方式,等等,无疑造成了对幸存者的二次伤害,某些程度上也引起了读者的不安,造成负面的影响。因此,新闻媒介在灾难报道中如何真实、客观地播报资讯,如何成为维系国民精神的平台,如何体现新闻媒介应尽的社会责任,值得我们反思。
美国新闻学教授比尔·伯尼认为:“对新闻媒介来说,最有市场价值的是交通失事、水灾、地震、谋杀、战争、行业纠纷以及死亡和伤害。”的确,特大灾难本身就极具新闻价值,其突发的危害性、震撼性、负面性和社会性本身对受众的心理、生活已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激起了受众的好奇心及知情欲。所以,世界各地对于灾难性新闻的报道是不遗余力的。
新闻报道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社会,满足受众的需求,但是受众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媒体应坚持正义、公平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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