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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改写理论看严复翻译中的不“信”
——以严译《马可福音》为例

2011-03-31芦芳芳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4期

芦芳芳 王 慧 李 琴

(中国海洋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从改写理论看严复翻译中的不“信”
——以严译《马可福音》为例

芦芳芳 王 慧 李 琴

(中国海洋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严复的“信、达、雅”一直被奉为翻译界的金科玉律,但他的翻译中出现了大量不“信”的翻译,这与其“信”的原则相背离。根据勒弗维尔的改写理论,严复“信”的标准是受意识形态、诗学及赞助人三大因素操控的,其翻译活动是在三大因素操控下对原文的改写。

改写理论;意识形态;诗学;赞助人;“信”

一、严复及其《圣经》翻译

自严复在《天演论》卷首的《译例言》中提出“译事三难:信、达、雅”以来,翻译标准“信、达、雅”就被奉为“翻译界的金科玉律”[1]。就“信”而言,其内涵是要对原文忠实,但严复很多时候并没有践行这一原则。

1908年,严复受大英圣书公会的委托,翻译了《马可福音》的前四章,并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严复所译的《圣经》一经出版便广受好评。当代以色列圣经学者伊爱莲指出,“……翻译出来的《圣经》不只是一部宗教典籍,也是一部文学作品。”[2]大英圣书公会的文显理更赞誉其“可与任何级别的中文最佳典籍相媲美”。[3]

正如严复的其他译作一样,其《圣经》的翻译中同样存在着大量不“信”的翻译。严复为什么要如此翻译呢?为什么他不“信”的翻译反而是为其译文锦上添花呢?根据勒弗维尔的改写理论,严复不“信”的翻译是受意识形态、赞助人及诗学三大因素操控的,其翻译活动是在三大因素操控下对原文的改写,是翻译主体的创造性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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