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效率与公正价值取向的博弈分析
2011-03-31许莉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4期
许 莉
(淮北市委党校 法学与管理教研室,安徽 淮北 235000)
行政程序效率与公正价值取向的博弈分析
许 莉
(淮北市委党校 法学与管理教研室,安徽 淮北 235000)
行政程序的效率和公正价值取向直接决定着行政行为的结果正义,两者共同构成了行政程序的法律价值,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片面强调效率和公正无法实现行政程序的目标。公正和效率的价值趋向总是在相互的博弈中形成一种最佳的互相补充、互相牵制并最终实现协调和平衡的一种状态,形成良好行政程序制度,推进我国行政程序立法。
行政程序;效率与公正;博弈
程序是任何事物存在和运行的模式,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的一定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行为方式、步骤是行政行为的空间表现形式,时限、顺序构成了行政行为的时间表现形式,两者共同规范着行政权的行使,要求既保证程序公正,又要实现程序高效,这样才能实现行政行为的结果正义,体现着行政行为的理性价值。因此,实现行政行为的效率和公正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两个价值取向,效率和公正在行政程序运行的过程中总是在相互博弈中形成最好的程序制度,最终保持平衡并被接受,反映和体现行政程序存在的现实意义。
一、行政程序效率与公正价值取向的目标定位
要实现有节度的自由、有组织的民主、有保障的人权、有制约的权威、有进取的保守的社会状态,行政程序是必不可少的[1](P23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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